关于同意上海崇明爱度美术工作室注销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4-28 00:00

  • 索引号:

    SYMB2F311701202300005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文旅〔2023〕17号

  • 成文日期:

    2023-04-28

  • 发布日期:

    2023-04-28

上海崇明爱度美术工作室:

你单位《关于注销上海崇明爱度美术工作室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崇明爱度美术工作室注销。

请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有序的做好有关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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