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2-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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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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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3-02-21

2022年,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按律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及主要成效

(一)简政放权,不断改善营商服务环境。

我局以“一网通办”深化政府改革为指导,简政放权,不断改善营商环境。2022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审批31件,其中ktv18件(改建1件,变更法人2件、延续14件、注销1件)、游艺娱乐场所2件(延续)、网吧1件(新办)、文艺演出团队8件(新设立3件、延续5件)、内资演出场所备案1件(补证)、国内营业性演出1件(新办)。优化审批服务,打造“乡村民宿一件事”。从企业群众急需急盼的民宿开办问题入手,构建审批、服务、监管协同机制,打造全流程、全周期、全闭环“乡村民宿一件事”,制定《崇明区全流程“乡村民宿一件事”工作方案》,明确“乡村民宿一件事”优化工作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将审批服务“打包”,实行“一件事”套餐集成服务。通过此次改革工作,办理民宿申请材料从原先50余份精简至25份以内,跑动次数从原先20余次压缩为1次,办理时间从原先120余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以内,许可证从原先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乡村民宿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民宿主填写一张申请表、提交一套材料、跑一次腿,就可以办成开办民宿“一揽子事”,从根本上解决民宿主的开办问题,切实提高我区企业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落实监管,有效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全年文化执法共开展各类检查396次,出动执法人员3170人次,检查各类场所2893家次,较去年增加52.8%;办案数量受疫情影响有所下降,全年办理案件14件,其中立案12件,当场处罚1件,轻微免罚1件,作出普通程序行政处罚8件,罚没款额总计36200元,涉及控烟、出版、网络出版、在线旅游等领域;积极响应民众诉求,处置各类举报投诉47个,处理满意率100%。

全年“三级联动”巡查队伍共出动巡1120家次,1428人次,为我区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其中,2022年3月-8月,崇明区文化娱乐场所全部暂停营业,三级联动巡查员加大巡查力度和频度,对辖区内的娱乐场所(ktv、网吧、棋牌室、游艺场所)开展多次疫情防控专项巡查,重点检查场所是否有私自违规营业现象、是否张贴“场所码”。共出动巡查342家次,288人次,实现4轮全覆盖巡查,共发现私自营业场所10家,均已当场清场并予以劝说关停。

(三)法治宣传,全面提升文化执法力度。

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普法主体责任,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新颖性。把准宣传对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六进”,针对不同受众,做好宣传教育引领工作。进学校,依托“绿书签”进校园活动,讲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教授学生如何甄别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进企业,宣传合法经营理念,促进提升业主守法意识,全年开展普法宣传3次;进基层,普及“扫黄打非”法律知识,今年前往堡镇、建设、长兴开展讲座4次,进一步提升基层“扫黄打非”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丰富宣传载体。结合“3.1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能宣传日”,录制文化执法宣传片,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宣传阵地作用,开设有奖问答专栏,提升市民群众对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知晓度。采取海报、展架、现场讲解等形式,加深群众对“扫黄打非”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与理解。扩大宣传影响。指导各乡镇“扫黄打非”办积极开展早市宣传、“田间小喇叭”、专题讲座等活动,强化法制宣传的效果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回顾本年度工作,虽有成果,也有不足。在行政审批方面,“放管服”对政府工作人员规范操作有了进一步要求,因工作人员流动造成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执法方面存在互联网案件查办技术监控手段有限,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的问题。

下一步,区文化旅游局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抓稳主责主业,维护文化安全,狠抓各项措施落地,有效维护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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