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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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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上海市关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推进“社会大美育计划”,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开展“社会大美育:新起点上再出发”上海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美育品牌项目遴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社会大美育”为主题,在本市遴选推介一批体现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方向、具有创新价值、具有示范作用、服务城乡基层、群众认可度高的美育品牌项目,引导形成社会大美育创新发展的新格局新风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坚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导向,传承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彰显上海城市精神,发扬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三大文化的优势特点,兼顾时尚文化、多元融合,凸显上海文化品牌标识度。坚持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充分诠释“人人都是软实力、人人展示软实力”的城市文化氛围,以美学视角来回看历史,讲述今天,铸造更美好的未来。
(二)申报项目重点聚焦:按需求导向,组织、协调、统筹、发挥各类专业机构、艺术院校、文化名家等资源,丰富社会美育资源供给,优化社会美育资源配置,创新社会美育传播方式,构建社会美育发展机制等,通过推动全民美育、全过程美育、全龄段美育,提升市民审美素养和审美品味,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美育品牌项目,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达到较高水平。
(三)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美育品牌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路径设计、取得成效、总结机制等,做到标题醒目、内容真实、主题突出、特点鲜明、语言生动。字数2000-3000字,另附照片5张(单张大小1M以上)。申报材料参考格式详见下图。
三、组织推荐
(一)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认真动员,组织撰写和推荐工作,按照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社会大美育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和品牌项目,进行总结、提炼和思考。
(二)项目推荐:各乡镇推荐1-2个美育品牌项目,各相关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美育品牌项目。
(三)时间节点:请各乡镇、各相关单位于2022年11月24日(周四)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化旅游局公共服务科。
(四)联系人:冯阳 59621227
电子邮箱:cw.122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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