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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关于做好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本市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文旅发〔2022〕39号)文件精神,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经传承人申请、保护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黄晓等3人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黄晓:男,汉族,1956年1月生,从事崇明山歌传承实践50年,2014年6月被认定为上海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2、张顺法:男,汉族,1952年7月生,从事崇明山歌传承实践60年,2020年12月被认定为上海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3、王臻:女,汉族,1968年8月生,从事瀛洲古调派琵琶艺术传承实践32年,2010年6月被认定为上海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现将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7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反映。
电话:021-59621227
传真:021-59619471
电子邮箱:cw.1227@163.com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