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1701202200008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沪崇文旅〔2022〕31号
成文日期:
2022-06-28
发布日期:
2022-06-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相关景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崇明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实施方案》,为提振文旅行业信心,促进文旅市场恢复,特制定《崇明区落实援崇医务人员优待政策的操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8日
崇明区落实援崇医务人员优待政策的操作办法
一、条款内容
全区4A级景区、区级文博场馆,对援崇医务人员及其家属(1+4人)实行免费,有效期三年,产生费用由财政实报实销。
二、执行期限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17日。
三、具体内容
(一)支持对象
所有援崇医务人员及其家属(1+4人)。
(二)支持内容
东平国家森林公园、西沙明珠湖景区、东滩湿地公园、长兴郊野公园、江南三民文化村、高家庄生态园、前卫村、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对所有援崇医务人员及其家属(1+4人)实行免费。
四、申请方式和所需材料
援崇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游园时需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五、办理路径
各景区对照援崇医务人员名单,核对身份信息后,对相关人员及其家属按照政策实行门票免费。各景区每年11月30日前将援崇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提交至区文化旅游局资源开发科进行实报实销。
六、联系方式
本操作办法由区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
受理地址:崇明大道7897号崇明美术馆三楼
联系人:吴恩杨 咨询电话:5961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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