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5-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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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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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05-06

办理结果:正在解决

施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农村区域旅游的新型行业形态(民宿、农家乐、乡村旅游点等)建设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收到建议后我局认真研究,专门跟代表详细了解了建议情况,并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等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就民宿建设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讨论,最终形成答复意见。

二、建议答复

民宿作为一种新兴休闲业态,具有较高的吸引力和附加值,是盘活闲置用房,增加农民收入的新兴产业,已逐渐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新动力。近年来,区文化旅游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引导民宿集群化发展、品牌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差异化竞争,民宿建设从数量、质量方面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前,崇明全区备案登记民宿总量达999家,占全市总量的95%,其中星级精品民宿309家。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民宿品质参差不齐、品牌效应不强、同质化发展倾向等。您结合一线执法工作情况,对民宿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编制民宿发展规划。力争在上半年完成崇明民宿发展规划编制,明确民宿高品质发展定位和区域布局,科学划定民宿鼓励发展区、禁止发展区以及一般发展区,切实解决当前民宿野蛮式生长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崇明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新建高品质精品民宿,原则上不再审批低水平“农家乐”,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是修订民宿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崇明民宿管理办法》,围绕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严格把控民宿准入门槛,明确崇明民宿建设管理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崇明民宿经营行为。制定《星级精品民宿考核细则》,加强对星级民宿的指导和管理,明确星级民宿复核内容,实行星级民宿升降及摘牌制度,切实提升民宿品质和服务水平。

三是推进民宿集群发展。在有效衔接国土资源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的前提下,引导新建民宿在鼓励发展区内集聚发展,“十四五”期间在全区形成一批民宿集群发展重点村。编制《崇明区民宿集群村建设导则》,进一步明确规划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完善交通、照明、供水、供电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形成民宿集聚发展核心区域,设置综合服务中心,满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等各项消费需求。

四是出台民宿扶持政策。出台《关于促进崇明生态新文旅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大力发展民宿和乡村旅游,加大对高星级精品民宿的扶持力度。鼓励乡镇叠加政策,通过奖励、贴息等方式,给予多重扶持。

五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资源局等部门组成的区民宿发展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民宿发展。各乡镇结合本区域实际,建立民宿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科学布局民宿发展规划,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积极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的引导作用,形成多方配合、上下协同、互相补位的民宿产业发展合力。

六是强化民宿监督管理区级层面,各责任部门运用“互联网+监管”、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等平台联合开展对民宿的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协同监管,督促民宿经营者严格依法经营。乡镇层面,明确民宿发展工作分管领导,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村级集体组织加强民宿开办前的审核把关和运营过程中的协调,落实村规民约,营造良好的民宿发展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6日            

 


 

联系人姓名:田雯                       联系电话:59610126

联系地址:崇明大道7897号美术馆三楼    邮政编码:2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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