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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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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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01
办理结果:已经解决
傅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扶持民宿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民宿的发展问题备受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视,我局也将民宿高质量发展列为重点工作研究推进。借助花博会契机以及各类民宿扶持政策,2021年至2022年崇明民宿发展迅猛,数量骤增,从原有300余家增至近千家。您提出的“关于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扶持民宿发展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重点从完善功能业态布局、提升崇明旅游品牌等方面,助力民宿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齐头并进。
一是聚焦民宿高质量发展,完善功能业态布局。我们将推进民宿品质化、集群化、品牌化、差异化发展作为民宿发展的主攻方面,目前已基本形成《促进崇明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崇明区民宿集群村创建实施方案》。下阶段将重点抓好民宿全流程行业管理、民宿全产业供应链、民宿发展良好的营商环境等,进一步提升民宿市场影响力。在民宿功能业态布局方面,我们积极鼓励、帮助、指导民宿业主结合资源禀赋及产业特色,开发沉浸式体验、帐篷营地、文创市集、非遗传承、手工艺工坊、亲子学堂等“民宿+”系列产品,鼓励“非遗体验、特色美食制作、文创商品开发、沉浸式体验、植物艺术工坊、文创集市、手工艺工坊、自然探索体验、禅修瑜伽”等融合型经济发展,加快乡村文旅周边产品高效对接、全面升级,以民宿生态服务圈更好地促进共享经济发展。
二是修订扶持政策,鼓励社会主体多元发展。结合崇明文旅发展实际,我们于2021年末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崇明生态新文旅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加大对旅游住宿、旅游景区、旅游新业态、旅游服务、旅游导入五大类项目的扶持力度,以期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民宿发展方面,我们将重点鼓励民宿集群化、品质化发展,根据上海市及本区民宿发展相关指导意见,对于新建被评定为五星级精品民宿和四星级精品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并对民宿规划集群村内新建的星级民宿,提高30%的扶持奖励标准。同时,我们也参照《城市旅游服务中心规范》标准,对由社会主体投资运营的乡村旅游服务综合体给予连续三年每年市场培育补贴。
三是创新发展思路,提升崇明旅游品牌。近年来,我们持续鼓励农旅融合创新发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心农场”、林地改造提升等,不断推动民宿发展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田园乡村、传统村落保护等有机结合,打造农旅融合特色旅游线路,如,我们成功培育了绿港湾·蟹宿、东方G20花岛宿集永乐村亚洲园、竖新镇前卫花岛等民宿集群。我们也积极引导中高端民宿挖掘人文历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提炼周边文旅资源,如通过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用途,将沈铸九住宅打造成为五星级精品民宿“花厢·沈家院子”。我们成功打造民宿供需平台对接公益平台“住崇明”小程序,并已入驻随申办、上海崇明、崇明旅游等平台渠道,平台商户超900家,目前使用人数已超20.7万,访问人次近394万,使用电话预定功能近11.6万次。我们同时也通过“上海崇明”“崇明旅游”等各类线上平台,开展品牌民宿、特色旅游线路等系列营销推介,带动民宿旅游产业品质和品牌建设。
感谢您对民宿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借鉴和采纳您的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民宿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1日
联系人姓名:侯佳瑶 联系电话:15900543891
联系地址:崇明大道7897号美术馆3楼 邮政编码:2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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