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1701202100016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沪崇文旅〔2021〕87号
成文日期:
2021-11-24
发布日期:
2021-11-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同意上海崇明陈企衡根雕艺术创作中心
注销登记的批复
上海崇明陈企衡根雕艺术创作中心:
你单位关于上海崇明陈企衡根雕艺术创作中心注销申请书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提出申请注销的请示。请认真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前的财务审计及财产清算工作,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此复。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