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170120210002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旅游局
发文字号:
沪崇文旅〔2021〕38号
成文日期:
2021-05-18
发布日期:
2021-05-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A级景区: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文旅局《沪文旅〔2021〕115号》通知的相关要求,提升A级景区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做好花博期间旅游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报送范围
全区各A级景区
二、建立联络机制
为了确保数据报送工作规范、高效推进,各A级景区统计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如有调整,请于5个工作日内联系区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进行变更。
三、报送方式
景区在园数据报送方式分为:系统自动填报和手工填报。
(一)系统自动填报方式
景区通过自有客流统计软件,向“上海市A级景区实时发布系统”后台推送实时在园人数数据和当日累计入园数据,无需人工干预(半小时一次)。
(二)手工填报方式
登录“上海市A级景区实时发布系统”(网页版或手机版),人工填报实时客流数据(一小时一次)。
四、数据报送要求
(一)实时在园人数指景区开放日期的营业时间段内,每天按时报送实时在园区内游览的客流数,非累计游客数量。
(二)系统自动填报数据的景区,实时在园数据做到营业时间内至少30分钟更新一次。
(三)手工填报数据的景区,实时在园数据做到营业时间内至少60分钟更新一次。
(四)景区应在“上海市A级景区实时发布系统”中正确设置开、闭园时间。景区因季节性或特殊情况暂时闭园,需做到对外公布闭园信息的同时,在“上海市A级景区实时发布系统”(网页版或手机版)中同步设置“闭园”状态及具体闭园日期,以保证向广大市民公布信息准确。
(五)景区因自身客流数据统计软、硬件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如无法及时修复,国定节假日期间采取手工填报的方式临时过渡;平日可及时联系市文旅公服人才中心说明情况,并告知大致修复时间。
(六)各景区可自行查看主要面向广大游客的对外发布渠道(如上海发布等),数据显示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可及时联系市旅游局服务中心。
上海市A级景区实时发布系统与“上海发布”联网,各景区上报数据将在“上海发布”实时显示。区文旅局将定期跟踪数据报送情况,并将数据报送情况通报至各景区主要负责人。同时,请各景区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花博期间旅游统计,安排专人落实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景区区级相关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数据报送相关事宜可直接联系区文旅局资源开发科,联系人:杨安超 59613185。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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