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170120210001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旅游局
发文字号:
沪崇文旅〔2021〕26号
成文日期:
2021-04-25
发布日期:
2021-04-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临时住宿设施单位:
为保障中国第十届花卉博览会顺利举办,切实做好花博住宿保障工作,多管齐下解决游客住宿床位缺口,前期各乡镇积极发动社会主体开展临时住宿设施建设。在企业申报和乡镇初审的基础上,区文旅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认定崇明农场培训中心研发楼等6个项目为第二批花博临时住宿设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底。
请第二批花博临时住宿设施单位抓紧建立运营服务团队,着力提升接待服务水平,努力为花博会游客住宿提供优质服务。请所在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运营服务指导和管理,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确保临时住宿设施项目安全有序运营。对运营服务不达标、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临时住宿设施,区文旅局将实行动态监管,视情叫停运营并取消其认定资格。
附件:崇明区第二批花博临时住宿设施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崇明区第二批花博临时住宿设施名单
1、崇明农场培训中心研发楼,地址:东平镇北沿公路1388号
2、东来云舍培训中心,地址:堡镇营房村388号
3、戴迪康养基地,地址:新河镇北新公路346号
4、戎灏体育青少年足球培训基地,地址:新河镇井亭村1236号、1258号
5、御桦园接待中心,地址:东平镇北沿公路2012号
6、虹桥花乡花艺培训实践基地,地址:建设镇建设公路富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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