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1700202100004
主题分类:
文化、广播、新闻出版-文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旅游局
发文字号:
沪崇文旅〔2020〕77号
成文日期:
2020-12-07
发布日期:
2020-12-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全区各文旅行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和《关于<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0〕20号),结合文旅行业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聚焦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为崇明区建设世界级生态岛添砖加瓦。
(二)主要目标。2020年底,率先在宾馆、酒店等文旅行业重点领域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使用,基本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到2021年,全区文旅行业单位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2022年,全面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到2023年,全区文旅行业塑料制品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得到有效推广使用,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禁止限制使用塑料制品
(一)塑料购物袋。到2020年底,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二)一次性塑料餐具。旅游餐饮服务领域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到2020年底,全区旅游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旅游餐饮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全区旅游餐饮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以上。
(三)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措施,到2021年底,全区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3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在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各宾馆、酒店、民宿、景区(点)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家旅游景区和和星级宾馆、酒店、民宿评星评级标准,并遵守好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
(二)各文旅行业单位,要加大对广大职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各行业单位、协会要切实发挥好宣传引领作用,确保单位干部职工(行业协会会员)全面知晓塑料制品禁限类型和标准要求,并做到即知即限、即知即改、见行见效,切实按要求落实到位。各文旅行业协会要对“限塑”工作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志愿活动等多种方式,在行业内进行广泛宣传、凝聚共识,营造文旅行业单位积极主动全面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文旅局在日常工作中,将加大对文旅行业单位塑料禁限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有偏差、知行不一、心存侥幸的单位和协会,检查中发现有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经警示教育不整改不落实的,区文旅局根据塑料污染整治有关要求,将相关线索直接移交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从严查处。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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