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合署的崇明县体育局的本县体育行政管理职责划入独立建制的崇明县体育局。
(二)增加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村文化信息化服务点、农家书屋等指导与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宣传、广播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研究起草文化艺术、农村文化信息化建设、图书、广播电视、电影市场、文物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编制本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市场的发展规划,并予以推进落实。
(三)负责本县社会文化活动的管理、农家书屋建设和农村文化信息化建设的指导;负责本县广播、电视等媒体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县县级公益性和公众性文化广播影视设施的管理。
(五)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方面的科技工作;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技术资源的开发、应用及有线电视网络的有关技术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本县群众文化艺术事业、公共图书馆事业、文博保护事业和社会文化社团等;指导开展群众性业余文化工作。
(七)依法管理文化娱乐、演出、美术、影视、音像、印刷出版、图书报刊和文物等文化市场。
(八)负责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研究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内部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人才培养和艺术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崇明县文广局部门预算是包括文广局本部及下属5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分别是文广局本部,事业单位5家,分别是崇明县图书馆,崇明县文化馆,崇明县博物馆,崇明县市场管理所,崇明县电视台。
2016年,崇明县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9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1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4127万元;项目支出50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2070101”科目行政运行,3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
2. “2070102”科目一般事务管理,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专项业务支出。
3. “2070104”科目图书馆,1242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活动运行。
4. ”2070109“科目群众文化,124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开展。
5“2070112”科目文化市场管理,14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业务运行。
6.“2070199”科目其他文化支出,1458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文化活动开展。
7.“2070205”科目博物馆,513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业务运行。
8.“2070405”科目电视,3686万元,主要用于电视台业务运行。
9.“2079999”科目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活动支出。
10.“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
11.“2080502”科目事业单位离退休,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12.“2100501”科目行政单位医疗,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
13.“2100202”科目事业单位医疗,2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
14.“2210201”科目住房公积金,1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