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7-19 16:25

  • 索引号:

    SY6887273111202400009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体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体〔2024〕21号

  • 成文日期:

    2024-07-08

  • 发布日期:

    2024-07-19

各有关部门: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

                        2024年7月8日


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本区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中遇重污染天气,减轻空气污染对公众的影响,切实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上海市崇明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我局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目的与原则

(一)编制目的

以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建立健全高效协调有序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切实做好重污染期间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的应对处置工作,减轻空气污染对市民健康的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崇明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空气重污染的应对。本预案所称空气重污染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强化管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绩效分级、差异管控,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为有效应对本区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空气重污染处置工作,成立崇明区体育局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群体科、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和各赛事承办单位为成员。

2.工作机构

局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群体科。由群体科科长担任主任。工作组办公室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在空气重污染期间的各项指令、指示;组织落实局工作小组决定,协调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二)局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1.群体科:负责局工作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工作,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制定、修订局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负责局系统相关应急响应指令的统一接收和发布;传达局工作小组领导的相关指令,并向局工作小组领导反馈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承办局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负责配合落实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指导因空气重污染预警影响赛事举办的问题处理。

3.赛事承办单位:负责配合加强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预防知识宣传、参赛运动员的告知和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负责配合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

三、预警分级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由轻到重分为三个级别,依次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黄色预警:经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

(二)橙色预警:经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

(三)红色预警:经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和相应分级

根据空气重污染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二)响应措施

1.Ⅲ级响应措施

(1)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警后,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将空气重污染预警等级等情况报组长。(责任单位:群体科)

(2)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警后,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赛事部门和单位,告知预警等级,并通知上述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群体科)

(3)相关赛事部门和单位接到局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后,根据各自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开展情况,制定并落实处置措施。对能够调整的赛事,调整时间举行,并做好活动参加对象和相关组织、人员的告知工作;对无法调整的,做好应急防护措施。(责任单位:群体科、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4)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警后,通过网站、电话、微信等途径向公众发布户外体育锻炼警示,并发布针对不同人群的户外体育锻炼建议。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体育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体育活动,并在户外活动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责任单位:群体科)

2.Ⅱ级响应措施

(1)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警后,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将空气重污染预警等级等情况报组长。(责任单位:群体科)

(2)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警后,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赛事部门和单位,告知预警等级,并通知上述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群体科)

(3)相关赛事部门和单位接到局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后,制定并落实处置措施,暂停空气重污染期间所有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活动,并做好活动参加对象和相关组织、人员的告知工作;对因故不能及时告知的,应在原定活动时间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到现场,做好现场处置和疏散工作。(责任单位:群体科、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4)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警后,通过网站、电话、微信等途径向公众发布户外体育锻炼警示,提示各类人群避免参加户外体育活动。(责任单位:群体科)

3.I级响应措施

(1)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警后,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将空气重污染预警等级等情况报组长。(责任单位:群体科)

(2)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警后,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赛事部门和单位,告知预警等级,并通知上述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群体科)

(3)相关赛事部门和单位接到局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后,制定并落实处置措施,暂停空气重污染期间所有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活动,并做好活动参加对象和相关组织、人员的告知工作;对因故不能及时告知的,应在原定活动时间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到现场,做好现场处置和疏散工作。(责任单位:群体科、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4)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警后,通过网站、电话、微信等途径向公众发布户外体育锻炼警示,提示各类人群避免参加户外体育活动。(责任单位:群体科)

(三)应急终止

根据区工作组办公室统一指令,由工作组办公室向各赛事部门和单位发布应急终止指令。

五、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总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对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响应工作做出总结评估。

六、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

(二)资金保障

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所需经费均由赛事预算中安排。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响应联络网络,明确赛事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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