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1-21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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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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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01-21


一、总体情况

区统计局作为区政府的职能部门,肩负着对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的职能,有效提供及时、全面、到位的统计服务,努力为崇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2021年,区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数据解读,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4条。其中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财务决算信息和预算信息3条、“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2条、政策解读信息2、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相关信息1条、统计数据32条(包含上海市崇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条、崇明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条、崇明统计年鉴1条、统计月报15条、统计分析14条)。

(二)依申请公开公开办理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要求,区统计局持续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范模板给予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人员,进一步明确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人员承办。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今年区统计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门户网站专栏的建设,责任明确到人,切实抓好数据解读、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分析等各栏目的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统计行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有专人管。信息工作由局领导直接负责,具体由办公室管理,综合协调指导全局的信息工作。二是有专人干。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局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负责信息的起草、报送,信息员须具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局机关各科室、普查中心各指定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搜集、整理、撰写、报送本科室的政务信息,定时定量向局办公室报送,每月至少上报2条有价值的政务信息,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有关约稿信息。三是有督查落实。信息上报采用通报制度,局办公室每月对局机关各科室、普查中心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每月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纳入局年终绩效工作考核中,作为评选先进的参考,对各科室、普查中心政务信息撰写的积极分子予以表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策的把握不够全面;二是政策文件的解读偏少;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策学习。通过政策学习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情况报送督查制度,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做到让社会公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信得过。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开拓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大对全区统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自主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二)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统计数据信息的横向流动与共享,进一步理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针对经济发展的复杂环境,加强对特色产业、重点企业动态监测分析,积极与区发改委等部门加强联动,做好经济形势分析,提高预警监测的时效和精度。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获取税务部门等相关数据,通过数据比对,按时摸底排查,将达到规上标准的企业按时入库,做到应统尽统。通过部门联动有效提高统计工作效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强化统计信息化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区经济社会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完成综合数据平台试运行及验收,完善各大模块功能,进一步健全涵盖的指标体系,完成年定报平台的各项权限调整工作,下发年定报乡镇工作组模板,数据共享和经济运行监测的优势进一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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