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0002020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统字〔2020〕1号
成文日期:
2020-02-03
发布日期:
2020-02-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科室、普查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区统计局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秦 雷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李凤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 娟 副局长
成 员:各科室及普查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凤平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我局疫情防控工作,研究防控措施,解决重大问题。
2.督促各科室、普查中心落实好防控措施;跟踪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疫情防疫工作任务。
三、具体要求
1.利用崇明统计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及时发布各类与疫情相关的通知公告,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增强干部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2.引导全局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卫生消毒,减少外出,出门必须佩戴口罩,有发烧症状要及时就医。
3.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全体人员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如有情况要及时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