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崇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8-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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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1710201900229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统计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9-08-05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明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请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21-59621798,地址: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205室,邮政编码:202150。

一、概述

区统计局作为区政府的职能部门,肩负着对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的职能,为有效提供及时、全面、到位的统计服务,努力为崇明的科学发展提供统计保障,我局在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以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统筹安排的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统计开展统计优质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和部署这一方面的工作,首先在领导力量上加强,成立“区统计局信息化工作小组”分别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普查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开展统计信息化研究工作,有效地推进对计算机及网络的维护与管理,及时处置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突发事件,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的运行方式取用分工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网络信息更新与维护,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制订统计服务工作制度并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8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7.1%。其中,业务公告类信息64条,占16.9%;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动态新闻类信息30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0.7%;统计问答、网上咨询等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了业务方面的重要信息,如《崇明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崇明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办法》、《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等信息,确保了业务信息及时公开。
主动公开了《2018年统计年鉴》、《2018年崇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1-12月统计月度资料,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2、其他渠道。

通过崇明统计信息网(关停前)、“崇明统计”微信公众号、《崇明报》、崇明电视台、便民问答、“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向社会公众进行统计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和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8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年度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800多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00余次,现场接待人数200多人次,网上咨询2次,热点咨询项目是统计数据、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成绩查询、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及成绩查询、四经普工作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落实相关制度和规范。进一步制定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好信息写作、网络信息更新与维护、信息上传、统筹协调工作,务必使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保证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做好网站整合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部署安排,落实“一区一网”具体工作,对“崇明统计信息网”进行网站关停,统一并入“上海崇明”网站。完成关停工作之后,按照要求,继续做好“上海崇明”网站中关于统计相关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七、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报的统计时间跨度: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附表中“数量”栏内容为“——”,表示该行数据为零。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378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378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受理申请总数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2.传真申请数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4.网上申请数

——

5.信函申请数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4.“信息不存在”数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7.“重复申请”数

——

8.不予公开总数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2)“商业秘密”数

——

(3)“个人隐私”数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人次

832

网上咨询数

人次

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1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62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

——

行政诉讼数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收取费用总数

——

其中:1.检索费

——

2.邮寄费

——

3.复制费(纸张)

——

4.复制费(磁盘)

——

5.复制费(光盘)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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