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住宿餐饮业发展现状分析——崇明县第二次经济普查专题分析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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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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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0-25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不断发展,居民的需求逐渐升温,消费能力逐步提高,消费方式也逐渐向多元化发展,并且受长江隧桥建成通车和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有效带动,崇明住宿和餐饮业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
  一、住宿和餐饮业的基本情况
  第二次经济普查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全县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共109家,较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增加10家,法人单位95家,较04年增加23家,从业人员2492人,较04年增加795人。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总营业收入24455万元,较04年增加11878万元,年均增长18.1%。
  (一)住宿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统计显示,200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业单位49个(法人单位41个,产业活动单位8个),从业人数为1492人;住宿业法人企业拥有资产总计54567万元;2008年全县住宿餐饮业企业总客房数为2507间,总床位数4536张。
  与2004年末相比,住宿业单位增加6家,法人单位增加11家;住宿业从业人数增加329人,增长28.3%;住宿业法人企业拥有资产增加26711万元,增长95.89%;全县住宿餐饮企业总客房数增加1259间,增长101%,总床位数增加2169张,增长91.6%。
  (二)住宿业企业经营状况总体良好
  2008年,全县住宿业法人单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7033万元,其中客房收入7488万元,餐费收入7789万元。按限额分,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019万元,限额以下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14万元,分别占总营业收入的88.2%和11.8%。
  与2004年相比,全县住宿业法人单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增长109%。其中客房收入增长118.6%,餐费收入增长103%。
  (三)餐饮行业单店规模不断扩大,正餐服务一业独大
  与2004年相比,2008年全县拥有各类餐饮法人企业54家,增加了12家,餐饮企业拥有餐位数达7366个,较之2004年的3525个餐位数增长了一倍多,平均每家餐饮业法人企业拥有餐位数136.4个,比2004年增长了62.6%;餐饮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增加466人,平均每家餐饮法人企业拥有员工18.5人,比2004年多了5.8人;实现营业收入7422万元,平均每家实现营业收入137.4万元,比2004年的105.8万元增长了29.9%。
  从行业中类来看,在法人单位中,正餐服务企业最多,共37家,占68.5%,饮料及冷饮服务企业2家,其他餐饮服务企业15家。
  (四)私营企业发展较快,占比过半
  统计显示,2008年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制、私营股份有限制等私营性质企业单位数为77家,占全部单位总数的70.6%;私营性质企业从业人数1492人,占总从业人数的59.8%;全年营业收入14009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57.3%。与2004年相比,私营性质企业数量增加了30家,从业人数增加了1081人,营业收入增加了11104万元,分别增长63.8%、2.63倍和3.82倍。
  二、我县住宿业和餐饮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限额以上企业少,限额以下企业发展水平低
  我县住宿餐饮企业发展较其他区县比较缓慢,截止2008年底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共16家,虽然与2004年底的9家限额以上单位相比有了将近一倍的增幅,但仍然只占法人单位总数的16.8%,比例偏低,而且与其他兄弟区县相比差距仍然很大。
  住宿企业方面,2008年全县限上法人企业12家,从业人数1198人,限下法人企业29家,从业人数只有294人。2008年全县法人住宿企业户年均主营业务收入370万元,其中限上企业户年均主营业务收入近1097万元;限下企业户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却只有69.4万元。
  餐饮企业方面,2008年全县限上法人企业4家,从业人员259人,限下法人企业50家,从业人员741人。2008年全县法人餐饮企业户年均主营业务收入136.4万元,其中限上企业户年均主营业务收入930.8万元;限下企业户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却只有72.88万元。(详见表一)

表一
 
 
单位:
个、人、万元
项目
法人单位数
年末从业人员数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资产总计
总  计
95
2492
22544
61198
  限额以上
16
1457
16886
51672
     住宿业
12
1198
13163
49472
     餐饮业
4
259
3723
2200
  限额以下
79
1035
5658
9526
     住宿业
29
294
2014
5095
     餐饮业
50
741
3644
4431

  以上数据表明,大部分住宿餐饮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单打独斗,没有形成能够集中体现崇明特色的龙头企业,发展能力弱,缺少必要的扩张条件和手段。
(二)住宿企业星级宾馆少,服务水平低
  住宿企业按星级等级看,在星级住宿企业中,我县没有五星级和四星级企业,三星级企业也仅有4家,没有星级的企业占多数,达33家,占住宿业法人单位总数的80.4%,并且普遍规模偏小,服务档次不高。(详见表二)
 
表二
 
 
  单位:个、人、万元
项目
法人单位数
年末从业人员数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41
1492
15177
三星
4
439
4186
二星
4
174
1834
其他
33
879
9158
 
  从表中不难看出,规模化的星级企业更受消费者欢迎,三星级的企业年均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46.5万元,二星级企业的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为458.5万元,而其他的企业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仅为277.5万元,呈现出跳跃式层级递减,三星级企业的年均主营业务收入是其他小企业的3.8倍。
  (三)地区发展不平衡
  我县住宿餐饮业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内一共只有109家,而这些单位在我县的分布也很不均衡。从企业在地域上的分布情况看,住宿餐饮业单位主要还是集中在城桥镇、长兴镇、堡镇,其中城桥镇有44家、长兴镇有18家,堡镇有12家,分别占40.3%、16.5%和11%;其他乡镇住宿餐饮企业均没有超过10家,6个乡镇住宿餐饮企业只有1家。(详见下图)


  三、加快住宿餐饮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随着我县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的稳步提高,人们生活方式也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居民家庭与个人的餐饮需求能力迅速提高,居民外出就餐的频率越来越高;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不断转入城市,提升了整体消费水平,扩大了消费群;长江隧桥建成通车带来的旅游业快速发展又为住宿、餐饮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可以预见,我县住宿业和餐饮业的发展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推进品牌化发展战略,培育地方名菜
  在消费观念日益时尚化、理性化的时代,餐饮企业要树立品牌意识,积极调整餐饮结构,进一步挖掘海岛美食中丰富多样的菜谱和种类,对一些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受广大群众喜爱的地方特色食谱要做大做强。比如全国人民都知道“无锡酱排骨”、“南翔小笼包”,而我们崇明的菜色吃过的人都说好吃,但是却没有形成统一品牌,不能形成口口相传的宣传效应,“叫不出,打不响”的尴尬状态阻碍了我们进一步发展有特色的崇明餐饮。我们应该积极整合各方面优势,不管是要自创品牌,还是要“借鸡生蛋”,引进原有的知名品牌,实现品牌化、规模化将是我县餐饮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二)拓宽旅游服务领域,增加游客数量
  住宿餐饮业的发展受人口消费限制。我们应牢牢抓住崇明建设生态岛的功能定位的契机,将生态旅游、绿色旅游的文章做深、做透,充分利用崇明旅游资源开拓住宿餐饮市场。建议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崇明旅游业,开发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绿色食品等,吸引更多的岛外游客来崇游玩,同时要把各类商务活动,文化会展、娱乐活动等争取到崇明来举办,促进住宿餐饮业快速发展。
  (三)培育发展龙头企业,积极引导集团化规模发展
  集团化和规模化具有资金、人力、信息、管理、成本、市场等六大优势,是住宿餐饮企业发展的一个趋势。随着名优企业市场扩张步伐的加快,连锁经营的发展将更加迅速,我们应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的知名连锁企业入驻崇明,提高我县住宿餐饮企业的规模水平。此外,我县也应该积极培育自己的龙头企业。首先,政策上要扶持发展。政府要在激励企业争创品牌、做大做强上制订政策规定,给予税收、贷款、减负等方面的扶持。其次,政府要集中精力,探索有利“企业做强、产品做响”的发展模式。为龙头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加强各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努力营造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培育星级住宿企业
  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崇明住宿企业的星级评选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星级宾馆。特别是要鼓励已上星级的企业创造条件更上档次,提升崇明服务的软硬件水平。
  (五)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崇明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展,需要政府部门在长远战略规划、相关政策制订等方面给予重视。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的行业组织,不但要协调住宿和餐饮业内的关系,还应协调好与相关部门、其他行业的关系;妥善解决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在开办、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国内外同行和相关行业的交流合作,在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品牌、市场等优势的基础上,吸收外部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使我县企业不断做大做强,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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