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50000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5〕85号
成文日期:
2025-10-10
发布日期:
2025-10-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水文站现有公务车1辆,购置于2010年7月。车辆品牌:尼桑牌,车辆类型:轻型普通货车(皮卡车),车牌号:沪AYN917,用于崇明三岛的防汛检查、水文巡查、水质采样等工作。目前,该车辆行驶里程超18万公里且车况差。根据我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当皮卡车使用年限达到15年,需要进行强制报废处理。该车辆车龄已超15年,拟做报废处置。
鉴于以上情况,现申请购置公务用车1辆,以轻型货车为主,裸车价格控制在13万元,相关资金拟从区财政2025年度预算中列支。
特此请示。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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