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雨污混接整治工作方案(草案)》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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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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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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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5-09-24

一、制定《崇明区雨污混接整治工作方案》的必要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文件提出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化解防汛泵站排水污染等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持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同时,《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2023年第1号总河长令)《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污水系统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24〕60号文)《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水问题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新一轮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

二、《 崇明区雨污混接整治工作方案》的起草过程

2024年12月全面完成崇明区雨污混接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区水务局结合普查成果和实际情况启动制定《崇明区雨污混接整治工作方案》。

2025年4月形成初稿,2025年7月-8月,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涉及各乡镇及相关委办局,共收集到意见10条,并作完善修改。

三、《崇明区雨污混接整治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2025年底,完成重点问题区域整治,研究建立长效运维管理创新机制,完成50%的排水用户和40%的排水分区达标验收工作;2026年底,完成雨污混接整治工作,全面施行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9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80%。

(二)主要内容

根据系统治理、区域统筹等原则,本轮整治项目内容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含小区、排水用户、市政管道等)和排水系统提标(含排水管道检测修复)。全区采取分片分批推进模式,共打包分成6个项目。结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水问题整改方案》和上海市总河长令(2023年第1号)对雨污混接整改时限作出的明确要求,我区2025年主要实施堡镇片区、新河片区雨污混接整治和排水系统提标工程,2026年实施城桥片区、陈家镇片区、长兴横沙片区、西部北部片区的雨污混接整治和排水系统提标工程。


崇明区水务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