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滩涂资源长效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9-2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30011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3〕122号

  • 成文日期:

    2023-09-20

  • 发布日期:

    2023-09-20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扛牢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引领,精准发力抓落实,全力推进历史遗留滩涂问题整改,已取得滩涂问题整改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滩涂资源长效管理机制,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滩涂资源,提升滩涂管理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滩涂资源保护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管理方法和监管模式,加强滩涂资源保护和治理工作,营造绿色生态的滩涂环境,维护长江河口滩涂生态健康。

二、进一步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利用滩涂资源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滩涂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管理,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滩涂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确有属地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交通等相关部门规定的滩涂资源利用项目,在办理涉河建设和用海行政许可后,积极配合给予滩涂开发利用行政许可的支持。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滩涂巡查监管

各有关单位要在日常巡查工作基础上,采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监测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定期开展专项滩涂监督检查,加强对涉滩活动监管力度,及时上报检查情况。特别是要加强对整改规范滩涂的监督检查,要建立日常监管、属地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对于新发现的违规使用滩涂问题要严格执法,从重处罚和清理整治,确保滩涂资源管理依法合规。

四、进一步加强环境整治,强化净滩清滩清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关于加强本市长江、杭州湾沿岸聚集垃圾清理整治的工作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海塘管理范围及近岸滩涂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持续开展海塘管理范围内垃圾漂浮物常态化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监督考核,完善海塘保洁长效工作机制。在强化定期清理的基础上,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之前,结合“蓝秀带”生态志愿品牌等公益活动,对部分重点区域开展净滩专项行动,特别是台风、天文大潮退后造成的垃圾漂浮物应及时清理,营造干净整洁、绿色生态海塘环境。

五、进一步践行生态理念,推进滩涂生态修复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准确掌握区域滩涂资源最新演变情况,积极争取利用上级资金实施滩涂生态种青、芦苇收割、海岸带生态修复、海塘生态化改造等措施,培育优质滩涂资源,绘就长江百里生态秀带,打造长江大保护新标杆。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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