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30010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3〕108号
成文日期:
2023-09-05
发布日期:
2023-09-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本区水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和上海市水务局2023年“质量月”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区水务工程建设实际,经研究,定于2023年9月开展本区水务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百年大计”意识,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水务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深化党建引领和数智赋能,紧密建设工程“五色”协同,进一步强化主体质量责任,落实政府质量监管,营造质量文化氛围,努力推进我区水务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标准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水务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三、主要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传,倡导质量第一理念。各单位要全面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水利部《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要深入开展有效多样的建设质量宣传,在本区水务建设工程现场悬挂“质量月”主题宣传海报、标语,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报纸、微博等媒体媒介,讲好水务建设质量故事,多渠道、全方位传播质量文化和质量理念。
(二)深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各单位要深入组织“党建进工地”活动,结合创建“示范党员之家”“星级建设者之家”、寻找“最美共产党员”“最美建设者”的“双创双寻”评选,做实“项目化+区域化”联建党建工作平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聚焦质量提升、安全巩固等建设管理专项工作,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党建与建设管理各项业务相融合。
(三)深化数智赋能,推动“数字+业务”融入。各相关单位要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深入开展水务建设工程BIM 技术正向应用、数字孪生试点建设,健全完善“一网通办”审批服务功能、人员管理实名制系统填报,加快升级水务工程建管平台、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系统,推进智慧工地、智慧监管能力建设,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等信息化管理手段,促进建设管理提质增效,推动数字与建设管理、工程技术等业务工作相融入。
(四)紧密“五色”协同,提升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务重大工程“五色工地”评选和“双创双寻”主题活动的通知》(沪水务竞〔2023〕4号)要求,在创建文明工地基础上,协同推进建设党建联建红色工地、筑牢安全发展黄色底座、打造质量至上金色口碑、推进数字孪生蓝色科技、加快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等工作质量,出成效、解根节、增亮点,不断提升水务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五)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压实质量主体责任。一是压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水利工程各级项目法人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完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保障项目法人履职能力,加强质量通病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本区供排水工程建设单位也要结合住建部门有关规定对照执行。二是压实参建单位质量主体责任。水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检测监测等单位要贯彻执行水务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诚信守约、质量提升等方面的义务,切实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水务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积极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强化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三是开展质量提升攻坚活动。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参建单位要认真总结聚焦当前建设质量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短板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攻坚各方质量责任人不落实和履责不到位、不按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施工、不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程序、工程建设资料不及时和不真实以及钢筋、混凝土、变形缝、砌筑、回填等常见质量问题。
(六)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开展项目全覆盖自查和闭环整改。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参建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季节性施工规律,针对所承担的在建水务工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带队检查、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通过明查和暗访相结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闭环整改,并做好记录总结。二是切实做好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参建单位要按照水务工程有关《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上海市水务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沪水务〔2023〕341 号)要求,聚焦深基坑、顶管与盾构、脚手架、燃气等各类管线保护、安全度汛和有限空间、高空、消防、起重机械、高温等作业,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三是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参建单位要按照《上海市水务(海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意见》(沪水务〔2023〕352号)等要求,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机制,按规定及时报备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七)落实政府监管职责,开展质量考核和监督检查。一是完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服务管理。依托市水务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线上办理系统,全面实现水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网通办”,增强便民利民服务手段。二是开展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2-2023 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沪水务 〔2023〕470号)要求,结合本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际,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将在“质量月”期间,开展全区水利建设质量考核的现场核查工作,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三是开展水务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结合当前水务工程建设实际,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对开展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行为抽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要跟踪整改,并根据问题程度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行政措施和信用记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受控。
(八)推进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营造质量文化氛围。一是加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要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沪水务〔2023〕242号)要求,全面开展工地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视频考勤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履职履约考核,保证各方履职尽责。二是扎实推进“四新”技术应用。各单位、各项目围绕推广十项新技术类别,结合数字孪生试点、数字化转型、装配式水务应用,大力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施工管理技术革新,提升水务建设工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三是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区水务局有关单位要求持续组织开展年度水务重大工程文明工地升级示范观摩等活动,推动各参建单位创精品工程、树质量品牌,鼓励各单位、各项目积极申报和创建省优国优质量奖,进一步发挥优质样板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筹划,严密组织,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活动效果。各单位要把质量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各参建单位作用,尤其是中大型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将高质量发展理念贯彻到工程建设之中。
(三)认真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及时分析“质量月”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并结合《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 年度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3〕353号)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活动总结、有关活动材料报送。
特此通知。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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