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30002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3〕22号
成文日期:
2023-03-03
发布日期:
2023-03-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2〕177 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 2023 年度本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与责任分工
本次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对象为全区尚未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全部在建水利工程。各有关单位对所属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的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区水务局将结合相关专项检查,对各单位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督导抽查。
二、重点内容
(一)安全度汛责任体系。逐项工程排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各项工作责任人是否明确等。
(二)安全度汛管理措施。逐项工程排查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各项度汛措施是否落实,应急培训和演练是否开展,工地防汛抢险队伍和设备物资是否到位,安全监测、视频监控、水文预报、预警通信等设施是否完备等。
(三)安全度汛风险隐患。逐项工程排查工程实体是否存在度汛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工程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安全度汛需要,穿(破)堤施工建筑物、施工导流建筑物、挡泄水建筑物、水下工程等重点部位及险工险段是否存在影响安全度汛的问题。
三、计划安排
(一)自查排查(即日起-3月13日)
即日起,各有关单位按照全覆盖原则,对照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重点问题建议清单(附件1),组织梳理、自查所属在建水利工程,逐项如实填写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及整改责任清单(附件2),并督促责任单位限时完成有效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工作报告(提纲见附件3),同步确定2023年度在建水利工程涉拦河围堰信息表(附件4)和2023年度穿(破)堤施工水利工程清单(附件5),附件2-5于3月13日前报送区水务局。
(二)过程抽查(3月13日-汛期结束)
区水务局结合各类专项检查、暗访、考核工作,持续开展抽查排查,及时发现在建项目度汛隐患,督促责任单位整改闭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确保工作质量。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安全度汛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实施台账清单管理,确保排查项目全覆盖、无遗漏,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走过场。
特此通知。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