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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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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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3-0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实行线上审批,形成流程闭环

今年2月初开始,我局以“上海市水务海洋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全面推进全程网办。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保障了审批事项全覆盖、审批信息实时高效流转、审批全过程自动留痕,不断提升数据共享质量、时效性、完整性,同时也为疫情期间办理水务行政许可助力。今年我局收到各类申请有292件,通过市局平台受理、办理、送达行政决定书240件。

(二)对接下放事项,确保接住用好

根据沪府规〔2022〕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树木迁移的审批”和“区管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这3个事项,市水务局把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水务部门。我局积极应对,对上取得市局的技术支撑,对下强化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内及时完成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的调整和新增以及明确监管职责,对外做好广泛宣传告知,确保这3项业务平稳过渡,顺利交接。

(三)聚焦流程再造,提升行业服务

配合区政务办,围绕“民宿一件事”打造全流程、全周期、全闭环构建审批、服务、监管协同机制。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变成企业群众眼中或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推动政府公信力和落实力持续增强、政务效率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高,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免申即享”,强化惠企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创新等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上海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工作方案》的要求,聚焦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情形,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等方式,实现精准匹配符合免征情形的申请人,大力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五)实施帮办举措,破解堵点问题

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从以政府部门管理为中心向以用户需求为中心转变,根据《崇明区深化推行“一网通办”帮办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决策和管理部门深入政务服务一线窗口,畅通工作人员与企业群众的互动渠道,更好地破解企业群众办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六)提升服务水平,助力疫情防控

加强统筹规划、集成办理,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容缺办”。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因企业群众不能出行,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推行“暖心服务”举措,为即将到期的排水证、取水证的企业群众延迟办理相关证件,同时在疫情期间,我中心充分利用线上审批系统让企业群众办好相关申请。据统计,从3月28日至5月31日期间,共办理各类申请8件。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9项,截止12月底,共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50件,办结率100%,全程网办100%,无逾期、无举报、无投诉等情况。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批后监管广度

加强各类审批事项的批后监管工作。排水许可方面通过养护单位日常巡查加强排水设施周边排水户监管力度,及时提醒排水户排水专用检测井定期清捞,避免水质超标。2022年共发现2处在建工地未按规定要求定期清理沉淀池等预处理设施,导致泥沙堵塞市政管道,通过发放整改单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并已完成销项。今年水土保持批后跟踪检查对2022年23个项目中16个已开工项目进行全覆盖批后监管,共发现问题44个,问题主要集中在监测点位标识不清、未设置排水沟和沉砂池、缺少集水井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按期落实整改。

(二)加强随机抽查,确保批后监管力度

通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发证范围内的排水户污水排放进行随机抽检,督促排水户污水达标排放。2022年,累计已完成抽检132家,其中水质超标排水户63家,均已告知并指导排水户落实整改,并同步移送水务执法支队进一步核实处置。

(三)加强执法督查,确保批后监管深度

2022年,我局执法支队开展行政许可批后监管50次,其中取水许可批后监管11次,排水许可批后监管38次,水土保持批后监管1次,未发现违法行为。同时,执法支队加大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应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活动的巡查力度,2022年,执法支队立案4起,罚款人民币14.8万元,其中违法取用地下水案件3起,违法开发利用滩涂案件1起。

四、改革创新情况

我局充分依托“一网通办”“智慧水务”“互联网+监管”等大数据平台数据,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职权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明确抽查项目和内容,并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及其随机抽查比例,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做到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2022年,我局执法支队共对200家排水户开展排水水质检测随机抽查,未发现超标排水的情况;与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共走访了8个运维单位2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体检查情况良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执法依据正确、处理得当、手续完备。

五、监督制约情况

一是根据《上海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沪水务规范〔202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崇明区实际情况,区水务局印发《崇明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完善水土保持工作制度,制定目标责任制度;规范方案编制制度,明确水保措施,落实防治责任;优化审批时间、审批方式,完善审批管理制度;依法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行为,严格把控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和施工管理,生产建设单位按规开展自主验收,区水务局及时进行复核,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二是加强与乡镇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区、镇两级均建立水土保持部门协作机制,通过水土保持部门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合力。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批后监管主要存在监管能力及手段不足。项目面广量大,涉及各行各业,仅靠传统的“人、车、相机”为主的现场检查,很难做到及时、有效发现生产建设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调整工作重心,强化过程监管。切实将批后监管工作重心从开展方案审批为主,转移到督促核查上来,实现全过程监管,全面履行好监管责任。

同时我局将丰富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行移动监管,遥感监管。尝试建立以书面检查、遥感检查、“互联网+”和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组合而成的多维度监管体系,进一步实现跟踪检查全覆盖。

最后,要进一步加强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对成绩突出的单位,总结和宣传其经验做法,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定期公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推进水土保持、排污纳管等水务知识科普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地、进社区、进乡村,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水土保持监管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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