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农田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8-16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20012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2〕130号

  • 成文日期:

    2022-08-16

  • 发布日期:

    2022-08-16

关于印发《崇明区农田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现代农业园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农田排涝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改善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崇明区农田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

崇明区农田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田排涝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改善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崇明实际,特制订本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建管并举、重在管理”为指导,根据《上海市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指导意见》(沪水务〔2017〕730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对农田排涝设施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水务所的服务、指导、监督功能和作用,加强养护监管,提高农田排涝设施管理养护水平,逐步实现农田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的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农田排涝设施效益的充分发挥,更好服务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管护对象、内容和标准

管护对象为服务于农田排涝的水利设施,包括泵闸(站)、单闸及相应附属设施等;管护内容为运行控制、维修保养、日常观测、工作记录、清洁卫生、人防技防等;对照“运行操作规范化、检查养护常态化”的工作目标,标准要求如下:

1.管理台账:汛前开展管理人员培训记录,规范记录检查、运行、养护、维修记录册,汛后管理总结,台账资料(上级来文、配套资金凭证、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件(如有)、合同(如有)、审价报告(如有)、资金结算凭证等)收集建档。

2.房屋建筑:装有防盗门窗,房屋内外清洁无堆物,内外墙涂层、贴面无脱落、裂缝等现象,屋顶无漏水,门窗和配件完好,栏杆等无变形、损坏;管理制度、标识标牌齐全上墙,无损坏等。

3.水泵机组:整体表面清洁,主泵无渗漏油污,机组和管路连接螺栓紧固,机组转动灵活无异声,机组运行无气蚀等。

4.闸门及启闭设备:闸门表面无锈蚀、破损,止水橡皮及压板完好;启闭设备表面无锈蚀破损能正常运行,螺杆顺直无弯曲,钢丝绳索无断股现象,油缸、减速箱无渗油、漏油等。

5.闸室及上下游连接段:护底、护坡、翼墙、防冲槽以及海漫等设施无松动、塌陷、隆起、掏空等现象,且裂缝宽度不超过0.3厘米;闸室或进出水池前后淤泥不超过50厘米。

6.电气设备:变压器管套无破损,表板线路排列整齐规范,无私拉乱接,低压配电装置联接螺栓紧固无松动,用电线路无老化、破损外露,电气设备外表清洁无积尘,控制箱仪表显示正常及内外无积尘和堆物、箱体门装有跨接,电缆通道装有防鼠措施等。

7.自控系统:仪表和传感器正常、无污物;监控系统稳定可靠,通信正常,无图像模糊。

8.水域:管理区内的水域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禁止游泳、捕捞等活动,禁止外来船只停靠;上、下游合理设置水位尺等。

9.陆域:管理区内无垃圾、杂物,无乱贴、乱挂、明显的污迹及过时的破损宣传品,无种植农作物,无乱搭建;管理区的道路整洁、完好,排水顺畅;管理区围墙、围栏完整无毁损;绿化区域保持良好,无杂草、无病虫害、枯枝、缺株等现象。

10.消防设施:管理区内合理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须可靠、有效,定期检查和试验,不合格器材不得使用。

三、职责分工

1.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现代农业园区是辖区内农田排涝设施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落实管理养护配套资金;明确管理养护服务单位;督促管理养护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对管理养护工作开展日常监管考核等。原则上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的方式选择管理养护服务单位。

2.区水务局负责制定、上报本区年度计划;监管本区农田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工作考核。

3.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参与考核。

四、经费保障

(一)市级资金

根据农田排涝设施类别和相应管理养护要求,根据现行政策,市对区农田排涝设施管理养护费用(运行电费和维修养护费)给予定额补助。具体为:单泵闸(站)0.6万元/座·年,双泵闸(站)1万元/座·年,套闸0.8万元/座·年,单闸0.5万元/座·年(具体补助标准随市级政策变化调整)。

(二)区级资金

根据农田排涝设施养护管理的实际需要,区和乡镇(园区)两级财政安排必要的管护资金,按照市、区、乡镇(园区)2:1:1资金比例进行配套,确保农田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管理要求

(一)加强制度管理

乡镇(园区)要制定农田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制度,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操作办法,扎实做好农田排涝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

乡镇(园区)及时足额落实养护资金,保障农田排涝设施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落实专人、实行专款核算,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单位,区水务局有权终止计划执行并由区财政局将资金收缴国库;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负责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置。

(三)加强撤圩管理

对于长期不再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圩区,乡镇(园区)不得擅自拆除圩堤或排涝设备、不得在圩堤上建造无控制的通水设施、不得擅自撤圩。对于圩区内确需拆除、废弃的排涝泵站、水闸等排涝设施,乡镇(园区)应选择具有相当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调查研究论证,编制技术论证报告,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报告审核,形成专家组意见,办理防汛工程设施废除的审批行政许可后后,方可实施。

新建、归并、拆除、废弃的排涝设施须同步完善资产管理程序。

六、考核办法

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对乡镇(园区)农田排涝设施养护管理工作实施考核,考核采取汛前、汛后两次考核加权平均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大于等于90分)、合格(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不合格(小于80分)三类。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不再安排当年市区补助资金,此部分资金将用于对排名前三的单位依次按5:3:2的比例适当奖补。区水务局对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七、实施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崇明县农田排涝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崇水务〔2012〕212号),同时废止。

 

附件:崇明区  年度农田排涝设施养护管理工作内容考核表                               

 

 

 


附件:

崇明区    年度农田排涝设施养护管理工作内容考核表

 

 

序号

项目

内容及标准

得分

1

管理台账(8分)

汛前泵站主任和机司的培训(0.5分);规范记录运行记录册(0.5分)、养护记录册(1分)、维修记录册(1分)、检查记录册(1分);汛后管理总结(1分);台账资料(含资金管理,市、区、乡镇(园区)2:1:1配套资金凭证)收集建档(3分)。

2

房屋建筑(16分)

管理房安装防盗门窗(1.5分),房屋内外清洁、无堆物(2分),机房内不得住人并设有安全防护装置(1分),墙体涂料、贴面无脱落、裂缝(1分),屋顶无漏水(0.5分),门窗及配件完好(0.5分),栏杆等无变形、损坏(0.5分),散水和台阶无裂缝、无下沉(1分),楼梯或台阶有安全警示标示(1分);管理房内五块制度标牌齐全上墙无损坏: 圩区概况(0.5分)、设施基本情况(0.5分)、泵站操作规程(0.5分)、泵站主任和机司岗位职责(0.5分)、年检证(0.5分);管理房外墙两块公告公示牌齐全上墙无损坏:铭牌(0.5分)、公告牌(0.5分);安全标识牌齐全无损坏:控制箱(1分)、配电箱(1分);功能区标识牌齐全无损坏:设备区(0.5分)、管理区(0.5分)、生活区(0.5分)。

3

水泵机组(18分)

整体表面清洁(2分),主泵无渗漏油污(2分),机组和管路连接螺栓紧固(2分),机组转动灵活无异常声音(6分),机组运行无汽蚀(1分),传动装置的轴承油腔中润滑脂充满油腔的1/2~2/3(1分);工作井盖、水泵周边盖板等警戒区域有安全警示标示(2分);水泵及电机等设备统一涂装颜色(2分)。

4

闸门及启闭设备(10分)

闸门表面无锈蚀、破损(1.5分),顶、侧止水橡皮及止水压板完好(1.5分),启闭设备表面无锈蚀、破损并正常运行(2分),螺杆顺直无弯曲、钢丝绳索无断股现象(2分),油缸、减速箱无渗油、漏油(1分);液压启闭机、卷扬式启闭机、闸门等设备统一涂装颜色(2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标准

得分

 

5

闸室及上下游连接段(12分)

护底、护坡、翼墙、防冲槽以及海漫等设施无松动、塌陷、隆起、掏空等现象,且裂缝宽度不超过0.3厘米(6分);闸室或进出水池前后淤泥不超过50厘米(6分)。

6

电气设备(8分)

低压配电装置联接螺栓紧固无松动(0.5分),用电线路无老化、破损外露(1分),电气设备外表整齐清洁无积尘(1分),电机皮带传动部分有安全防护装置(0.5分),照明设施保持完好(0.5分),表板线路排列整齐规范(0.5分),无私拉乱接(1分),控制箱仪表显示正常及内外无积尘和堆物(0.5分),熔断器采用符合规范的熔体(0.5分),箱体门装有跨接(0.5分),电缆通道装有防鼠措施(0.5分);高压及低压操作区有安全警示标示及铺设绝缘垫(1分)。

7

自控系统(3分)

仪表和传感器正常、无污物(1分);监控系统稳定可靠,通信正常,图像清晰(2分)。

8

水域(10分)

管理区内水域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2分);无地笼等捕捞渔具(3分);无外来船只滞留(1分);拦污网(栅)完好牢固(2分);上、下游合理设置水位尺(1分);安全标识牌齐全无损坏(1分)。

9

陆域(10分)

管理区内无垃圾、堆物(2分),无乱贴、乱挂、明显污迹及过时破损宣传品(0.5分),管理区围墙、围栏完整无毁损(0.5分),进出道路整洁完好并硬质化(2分),无种植农作物(2分),无乱搭建(2分);绿化区域保持良好,无杂草、无病虫害、枯枝、缺株等现象(1分)。

10

消防设施(5分)

管理区内无消防设施(3分),灭火器失效(1分),未按规定填写灭火器检查记录(1分)。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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