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20011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2〕117号
成文日期:
2022-07-28
发布日期:
2022-07-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陈家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现将《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陈家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滨江休闲运动社区治理单元河湖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2〕531号)转发给你公司,请遵照执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求,开展工程建设。
二、工程建设实行财务监理制度和项目审价审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绩效目标;配套资金筹集按照市、区相关政策执行。
三、严格耕地保护,工程开工前按照国土空间管制相关要求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文件要求,全力做好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工程建设。
五、本项目建成后,请你公司即刻落实水利设施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确保项目效益得以发挥。
特此通知。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