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20009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2〕96号
成文日期:
2022-07-12
发布日期:
2022-07-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庙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崇明区2020年人居环境治理庙镇江口副业场水系调整项目设计变更的请示》(沪崇庙府〔2022〕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受永久基本农田影响,原则同意跃北转河桩号 FYCYBZH:M0+143.33-M0+454.85 段,由原设计拓宽至15m并自然放坡至河底,调整为按照现状河口宽度8m进行疏拓,并新建木桩护岸623.04米。
二、因北沿公路跨河桥梁的路面宽度标准要求影响及安全性考虑,原则同意跃北转河1#桥梁变更,由原设计桥梁宽度5米调整至8米,桥梁铺装两侧各布置0.6m宽人行道,且增加防护措施护岸30m。
三、庙镇江口副业场横河北岸现状防汛通道考虑到重型机械的施工造成破坏,原设计对其进行修复,总面积为7744.9m²,根据河道施工完成后对现状路面破损情况进行了核实,防汛通道修复面积核减5585.9m²,确定修复面积为 2159m²。
四、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五、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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