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20001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2〕14号
成文日期:
2022-02-08
发布日期:
2022-02-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交通委、各乡镇、生态企业集团(工业园区)、长兴企业集团(富盛经济开发区)、长兴岛海洋装备基地:
2022年市水务局下发了《上海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办法》将各单位自管的排水设施养护管理质量纳入市对区的年终考核范围。为进一步保障城市防汛与排水安全,提高本区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水平与质量,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资金保障,开展专业养护,提高排水管道养护质量
2021年市、区两级月度排水管道养护质量抽检结果显示:部分乡镇排水管道积泥严重,管道养护质量亟待提高。相关单位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维修年度经费定额》落实管道养护经费,委托专业养护队伍开展养护工作。年度排水管道总疏通率不得低于定额要求的95%,单个类型管径疏通率不得低于定额要求的90%。资金落实、养护单位确定、年度疏通计划应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区水务局。
二、加强通沟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实现通沟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通沟污泥规范化处置是中央环保督察和市环保督察重点关注事项,我区已建成堡镇通沟污泥无害化处理站(规模60吨/日,地址位于堡镇堡南支路11号防汛泵站内),区管排水设施的通沟污泥已全部实现规范化处置。各排水设施权属单位的通沟污泥应运送到堡镇通沟污泥处理站统一处理,并做好通沟污泥采集、运输及处理处置的相关记录,实行严格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管理,相关处理处置材料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送区水务局。
三、开展管道结构性检测修复工作,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各排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建立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开展管道结构性检测、损坏管道修复或改造工作,提升排水管道运行状况,更好地发挥排水管网系统功能。主管结构性检测年度检测量不低于总设施量的10%,支连管结构性检测年度检测量不低于总设施量的20%。年度检测计划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区水务局,检测结果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送区水务局。
四、加强排水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力度,提升防汛排水能力
各排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对区域内雨水口实施更新改造,按要求加装截污挂篮,年度完成量不低于总设施量的10%。对区域内检查井加装防坠设施,年度完成量不低于总设施量的10%。年度改造计划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区水务局,相关改造证明材料(合同、竣工报告等)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送区水务局。
五、继续做好雨污混接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新一轮雨污混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河长办〔2021〕13号)文件要求,各排水设施权属单位应继续做好雨污混接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结合排水管道设施日常维护,严格落实排水管道设施外部巡视和内部检查制度,将雨污混接问题的发现作为巡视和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月30日前汇总报送当月巡查开展情况和问题处置情况至区水务局(附件1)。
六、加强排水户管理,建立健全排水户登记管理制度
各排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对区域内存量纳管排水户进行排摸,并填写排水接入信息表(附件2)。对后续新纳管的排水户,应提供排水接入相关服务,填写排水接入信息表并同步抄送区水务局备案,同时告知从事工业、建筑等13类排水户(附件2)需先申领《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接入。
七、加强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竣工图的存档管理
各排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对排水管道设施竣工图进行复核,确保资料准确、完整,并对竣工图进行电子化存档,由专业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保管。电子竣工图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区水务局备案(如后续有更新,请同步报备)。
特此通知。
2022年2月8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