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20010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1〕319号
成文日期:
2021-12-28
发布日期:
2021-12-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横沙乡人民政府:
为规范水利项目工程变更,区水务局向市水务局提交《关于崇明区横沙乡建东河(红星河——庆德圩河)河道整治工程工程量调整的请示》(沪崇水务〔2021〕148号),进行该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的请示。经市水务局审查并批复,现将该批复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批复意见进行变更。
特此通知。
2021年12月28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