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100043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1〕184号
成文日期:
2021-07-28
发布日期:
2021-07-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排水系统“厂、站、网”一体化运行监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水务〔2020〕192号),以“整合已建、协调在建、规范新建”为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前端采集站点,汇集排水基础数据、监测数据、业务数据,为崇明区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保障提供行业支撑,我局拟实施崇明区排水系统“厂、站、网”一体化运行监管系统工程。前阶段,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崇明区给排水管理所编制完成了《崇明区排水系统“厂、站、网”一体化运行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并已通过科委评审。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部署排水管网流量监测站点8个,液位监测站32个,在东门、西门、堡镇3个雨水泵站建设3个摄像头节点。
二、将5座污水处理厂、2座集镇污水处理站、26个排水泵站以及新增加的40个管网流量、液位监测站等排水设施的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功能纳入系统监管。
三、系统平台更新、维护等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安装。
工程总投资概算为4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万元,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工程建设主体为上海市崇明区给排水管理所。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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