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071202100040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1〕181号
成文日期:
2021-07-27
发布日期:
2021-07-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建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崇明区建设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决算的请示》(沪崇建府〔2021〕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崇明区建设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决算投资为15366.090954万元,其中一期工程工程费用6769.7972万元,独立费用690.9802万元,青苗补偿等前期费134.927011万元;二期工程工程费用7021.8728万元,独立费用649.22万元,青苗补偿等前期费99.293743万元。
二、本项目工程投资根据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关于崇明区建设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崇水务〔2018〕26号)及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计划及市补助资金的相关通知,由市、区、镇三级财政承担。
接文后,请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和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