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2020年度上海市崇明区节水型机关(单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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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3070202000249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20〕254号

  • 成文日期:

    2020-11-09

  • 发布日期:

    2020-11-1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有关部门(单位):

为大力推进节水型机关(单位)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水示范引领作用,水务局、机管局已完成了2020年度本节水型机关(单位)考评工作。经研究决定命名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34家机关为上海市崇明区节水型机关;命名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20家单位为上海市崇明区水型单位。区水务局、区机管局将择机对相关单位进行授牌。

希望获得命名的机关(单位)进一步完善节水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充实工作内容,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其他机关(单位)要以节水型机关(单位)为榜样,对照机关建设标准,加快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引导全社会提高节约用水意识,努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特此通知。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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