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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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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17〕211号
成文日期:
2017-11-09
发布日期:
2018-02-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崇明区绿华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
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绿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绿华镇2017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沪崇绿府[2017]1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水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原则同意你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对采用的“中国罐”工艺请注意处理效果(尤其在低温季节),需采取相应的优化措施。
二、工程地点、出水水质标准及实施规模:本工程范围覆盖2个村1530户(其中华星村833户农户、绿湖村300户农户及非农户79户、外地人口折算户80户、公益性折算户238户)。出水水质标准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设计处理污水量为331.5吨/天,年设计处理污水总量为12.10万吨。
三、工程主要内容:新建小型污水处理站18座及中国罐2个;敷设污水收集管道61541.2米(其中:DN110PVC-U管道12710米、DN200HDPE管道46484米、DN300HDPE管道2217.2米、DN150PE压力管130米、);化粪池1285座;隔油池1285座;检查井2291只;河道井34座;中途提升泵站1座;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2773.48万元,其中工程费2390.43万元,独立费279.99万元,青苗费等前期费22.95万元,预备费80.11万元。除市财政专项资金补贴外,其余资金配套按区相关政策执行。
五、项目管理
本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为上海绿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请接文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尽快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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