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水务局《关于新河港南闸内侧河道堤防应急除险工可(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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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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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17〕207号

  • 成文日期:

    2017-10-30

  • 发布日期:

    2017-11-0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关于转发市水务局《关于新河港南闸内侧河道堤防应急除险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海塘管理所:

现将市水务局《关于新河港南闸内侧河道堤防应急除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71199号转发给你所,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局研究决定,你所为该项目的法人单位;

二、请你所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沪水务〔2017〕1199号文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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