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070201710006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水务〔2017〕185号
成文日期:
2017-09-20
发布日期:
2017-09-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崇明区堡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堡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沪崇堡府〔2017〕10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水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原则同意你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根据上海市水务局技术审查报告,对采用净化槽+活性生物滤床组合的工艺建议注意氨氮的处理效果(尤其在低温季节),需采取相应的优化措施。
二、工程地点、出水水质标准及实施规模:本工程范围覆盖3个村3832户(其中花园村928户农户、瀛南村1122户农户、四滧村1657户农户及公益性单位折算户数125户)。出水水质标准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设计处理污水量为683.22吨/天,年设计处理污水总量为24.94万吨。
三、工程主要内容:新建净化槽处理装置1256座,活性生物滤床5095.2 m3;敷设DE110PVC-U污水收集管道131429米;隔油池193座;尾水提升井56座;检查井19235只;区级远程监控系统43套及其他附属设施。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7033.49万元,其中工程费6217.92万元,独立费723.49万元,青苗费等前期费57.48万元,预备费34.60万元。除市财政专项资金补贴外,其余资金配套按区相关政策执行。
五、项目管理
本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为上海堡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请接文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尽快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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