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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26
2025年1月至3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崇明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界级生态岛的行动方案(草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众参与,通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4日,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召开座谈会
召开座谈会,参会代表有区科委党组书记张旭日,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姚昶熙,上海海洋大学教授、市政协委员何文辉,上海春润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市人大代表沈竑,区绿化市容局林业二科科长沈宇峰,区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龚佳袁。参会代表提出9条意见,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系统研究中央、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在行动方案中进行融会贯通;明确发文主体,提高文件重要性。
2.附带项目清单,提高文件可操作性;总体要求后增加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多部门牵头调整为一个部门总牵头。
3.在人居之美部分,增加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4.“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关于“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到2035年,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的任务,目标过高,请与区建设管理委再确认。
5.渔光互补方面,要先渔后光,先农后光,确保能源使用自平衡,降低农业成本,切实增加农业利润,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6.绿色生产生活方面,做好发展能耗和绿电使用评估。
7.水质提升方面,要加强全区涵闸管控能动性和自动化水平,形成相对静止的水域状态,同时提高水下动植物生态系统的生态修复能力。
8.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部分,增加崇明岛陆地方面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调整野生动植物管理工作具体表述。
9.此外还有一些文字内容修改建议:“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加“二中、三中全会”,“展望本世纪中叶”修改为“到本世纪中叶”,“美丽崇明全面建成”修改为“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界级生态岛”,“生态岛科普教育基地”中删除“岛”,“博物馆”修改为“基地场馆”,“科研院所力量”修改为“科研院所资源”。
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们共采纳8条意见并对草案进行了修改;1条意见未采纳,我们在会上向参会代表作解释说明。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