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24
一、制定的必要性
党的二十大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并明确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2024年5月9日,上海市印发了《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编制《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崇明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界级生态岛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关于美丽中国和美丽上海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美丽崇明建设工作,推动世界级生态岛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2024年12月,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崇明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界级生态岛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2024年12月26日,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涉及29家单位,共收到21条修改意见,并作完善修改。
2025年1月10日,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再次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涉及30家单位,共收到13条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锚定2035年美丽崇明总体建成战略目标,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界级生态岛。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崇明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崇明总体建成。
(二)主要任务
行动方案共分为11个领域的工作举措,分别是“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彰显空间之美”、“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彰显发展之美”、“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彰显环境之美”、“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彰显人居之美”、“加强系统保护修复,彰显生态之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彰显韧性之美”、“开展生态文化建设,彰显人文之美”、“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彰显科技之美”、“推进共治共建共享,彰显和合之美”、“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彰显善治之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