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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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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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28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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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纳入上海市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3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等。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环节和条件,认真组织做好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并且不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2年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结数为193件(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44件、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2件、排污许可证的核发128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19件)。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在承诺办结期限内完成,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我局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均入驻“一网通办”,且同步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由行政服务中心以“无差别综合窗口”的形式,向办事人员提供事项咨询、受理发证等一站式服务,彻底杜绝了体外循环和“两头”受理现象。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抽查执法、信访处理、日常环境监管以及专项执法等工作,全年对行政许可事项主动开展监管372次,收到有效投诉举报6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2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件。做好了企业帮扶指导,督促了企业履行好环保主体责任,规范了企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增强了具体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了公众权益。
四、改革创新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审批改革。通过落实“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切实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事便捷度。一是政务服务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压缩96%,即办件比例84%,大大节省了群众的办事时间。二是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政府部门核发证照免于提交,实现“零跑动”。三是疫情期间,推进医疗机构设施设备环保手续容缺办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强化行政权利的监督制约工作。一是将公平竞争纳入到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审批,落实“层层把关、层层负责”机制,听取局内各条线意见,并依托专业第三方,把好审核技术关。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工作信息化、痕迹化、规范化,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按法定程序作出处理。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行审批“程序、时限、标准、结果”公开化等,接受社会监督。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法律政策宣传力度待加强,需进一步增加与企业的信息互通,精准投放政策信息,多渠道、多层级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服务。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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