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29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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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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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01-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规定,由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9605503、69696753,地址:崇明区城桥镇鼓浪屿路897号,邮政编码:2021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度,本单位共制发公文201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完成公文备案20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50件,主动公开率为24.9%。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43条,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公示;行政处罚情况以及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信息公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和地表水水质状况公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教育宣传等其他各类信息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本单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件,办结3件。因申请人主动撤销、未补正等原因作其他处理3件,占比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2年,本单位制作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主动公开0件。行政许可事项193项;行政处罚事项82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要求,我局通过“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下设的“区生态环境局”专栏按时发布主动公开文件、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审计、预决算相关文件等。通过“崇明环境”官方微博和“崇明环境”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环境保护热点问题及有关法律法规解读。2022年,通过“崇明环境”微博发布信息约360条;通过“崇明环境”公众号发布各类简讯约290篇,阅读量4万余次;利用两微平台发布“环保开放日”“环保进校园”等宣传视频4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下,本单位自上而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负责人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对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学习,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有待完善,监督方面力度不足。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与认识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尺度把握不够精准。

下一步,本单位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和《规定》,加深法律法规研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持续推进公文草拟、签发、制发、公开的规范化,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点要求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渠道,制定并报备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优良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和地表水水质状况等环境监测信息;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拟审批、审批决定三阶段实行信息公开,公开环评文件全本及审批文件全文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年度检查任务每月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公开当月检查结果和次月检查计划;定期公开其他重点领域信息。以“政府开放日”为契机,2022年本单位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开展了“环保知识讲座”和“环保进校园”等活动,积极向公众普及环保知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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