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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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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2-26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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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6日,接到区审计局出具的《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沪崇审报〔2022〕11号)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积极落实整改。现将问题和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审计报告中关于我局相关问题共有三大类,分别为:一、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未及时有效监督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排污许可管理有待深化;二、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预算编制不精准、罚没收入收缴不及时和未按项目进度付款;三、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部分费用报销手续不够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主要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一、关于政策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已督促企业在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结合2022年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的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2022年度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要求。
二、关于预算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领会预算编制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督办,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预算执行各流程规范、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二是加强环保处罚征缴管理工作,完善处罚、催缴、移送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案件罚没收入管理,同时与区司法部门开展环保处罚征缴协商处置工作;三是落实合同管理要求,按照合约进度履行资金支付。
三、关于内部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我局进一步加强运维服务管理,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工作的精细化程度,同时定期开展绩效自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二是我局重申了内控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会、财务等人员的培训,严格费用报销审核,切实落实台账管理。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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