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犯罪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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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12-30


案卷类型处罚对象案卷文号处罚依据
上海市崇明区移送犯罪李某应沪0151环刑移       〔2021〕1号《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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