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2X120210000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沪崇环〔2021〕31号
成文日期:
2021-07-13
发布日期:
2021-07-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局、区交通委、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各乡镇政府(园区)、区供销合作总社、光明集团、上实集团: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沪环规〔2021〕3号),加强本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管理,经征求各单位意见,我局制定了《崇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核发工作方案》。请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做好宣传告知和监管,督促其及时做好机械淘汰更新申报登记工作。
附件:《崇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核发工作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