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第七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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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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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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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3

2020年是崇明实施第七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收官之年。近年来,崇明始终立足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实际,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进一步厚植了生态基础,彰显了生态价值。

一、总体情况

崇明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主要围绕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等10个专项领域,共94个项目推进落实。实施三年来,总体进展情况良好,90个建设项目(其余3项已结转至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1项已经取消)均已完成了目标任务。其中,73个市级重点跟踪推进项目全面完成,完成率100%。

三年我区环保较好地达到了预期目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1—11月),实现出水断面水质不劣于进水断面。中小河道消除黑臭,地表水消除劣V类水体;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91.9%(1—11月),PM2.5月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1—11月)。全区森林覆盖率将达到30%;环境安全有效保障,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减少,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96%以上,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达38.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二、专项任务完成情况

(一)水环境保护专项。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基本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企业关闭清拆,6家关闭企业已通过市级验收;二是完成通沟污泥减量化处置工程,建成一座通沟污泥处理站(规模60t/d);三是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采用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持续推进河道整治工程。完成崇明宝岛河(涛声路—瀛洲路)河道整治工程;三年基本完成河道整治160公里,打通断头河900余条。

(二)大气环境保护专项。以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进一步加快生活、建设等领域大气环境保护的步伐。一是进一步削减用煤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深入推进节能减排,2019年本区能源消耗总量46.22万吨标准煤,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61%,;出台本区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完成174台锅炉改造。二是源头替代和末端治理相结合,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控。根据二污普、两违企业整治、信访投诉等工作,动态更新我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积极推进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三是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完成了嵊山路公交停车场、长兴公交停保场的建设,年底完成堡镇新能源公交场站主体工程建设;完成配建充电桩932个,公共充电桩283个,并完成了549辆新能源公交车和229辆新能源出租车的更新改造,实现了新能源出租车全区全覆盖;强化在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监管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测和执法。四是规范建设行业管理。对58个项目在土地出让意见征询中明确落实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具体星级要求;在施工许可环节落实装配式项目34个(建筑面积约200.91万平方米);在施工许可环节落实绿建项目49个(建筑面积约293万平方米),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占比95%。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全区在监工地122个,对其中符合要求的66个重点建筑工地安装噪声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受监工程扬尘在线监控安装率(符合安装条件)达到100%,对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拆房工地整改率达100%。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98%以上,道路冲洗率达78%。

(三)土壤环境保护专项。聚焦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运用最新技术、创新方法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一是完成本区农用地土壤状况详查(对39个详查单元中499个详查点位、62个农产品协同调查点位进行采样分析),以及154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对其中的19家企业风险地块开展采样检测),全面摸清了我区土壤污染状况,加强了对区域内潜在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二是完成“198区域”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全面完成了全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和整治;开展了向化镇宝岛特种冷轧钢厂的农用地土壤治理修复试点工程,另选取三星镇和新河镇的超标地块采取种林修复。三是依托市生态环境局整合优化的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提升了本区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了对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的管理与风险管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始终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重点构建崇明区系统完善的固废分类收运、处置和循环利用体系。一是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化,秉持因地制宜、建管并举的原则,通过广泛动员、创新机制的途径,全面完成了垃圾分类示范的创建。二是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将通过生化处理设施产生的尾料主要用于林地建设。下一步将积极对接生产有机肥的专业企业,将尾料深加工成为有机肥,实现资源化深度利用。三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安全收运处置体系,完成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置体系建设。全区设立1个中心交投站和30个交投箱,截至目前共回收废弃电子产品26200件;完成辖区危废处置单位技改并投产,进一步健全了危废处置及运输体系,确保了危废安全、规范处置。

(五)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专项。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理念,释放转型升级新动能。一是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污染源治理。2018—2020年有序推进22家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共有34家企业通过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累计完成土地减量化验收面积197.13公顷。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现有工业园区环境建设和监管体系,有序开展崇明工业园区和富盛开发区环保管家项目,提高园区集中控污治污水平;“104”产业区块已开发地块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了雨污水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制度,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六)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专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现代化绿色农业“双线并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水平。一是控制畜禽养殖量,提升粪污处理能力。目前畜禽养殖规模控制在22.5万头标准猪,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8%。二是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施。目前共推广配方肥103.4万亩次,缓释肥2.2万亩次,有机肥12.36万吨。三是积极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推动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水稻前茬绿肥深耕已实现全覆盖,种植绿肥和深耕晒垡面积81万亩;建立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120个,完成7.8万亩次蔬菜绿色防控任务。四是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顺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新建万禾、静捷、日鑫、锦英4个市级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实现农林畜废弃物综合利用全覆盖;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全区16个乡镇设立27个交投站,落实村级回收员436名,共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387吨。五是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不断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完成19.2万户农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以及7万户村庄改造。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优化生态环境系统,推进林绿一体化建设。一是完成72.053公里绿道建设及30665平方米立体绿化建设,完成三条林荫道创建(合作公路、小星公路、草港公路);完成了8.78公顷老河疏拓公共绿地建设和8.3公顷的宝岛路东侧公共绿地建设。二是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建设管理,着力控制自然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退化。建成2.74万亩生态廊道和1805亩公益林(预计到年底能建成生态廊道约3.22万亩,公益林约0.86万亩)。

(八)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专项。构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产业体系。一是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全区共完成6个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二是深化再生资源回收“两网协同”服务点建设,依托已建成的327个村居回收服务点、18座镇级中转站和1座区级集散场,让居民的可回收废弃物变废为宝。建设完成年产10万吨生物质秸杆颗粒燃料技术改造项目,并运行良好。三是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在城桥镇、东平镇、陈家镇3个试点区域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工作;预计到年底完成157家绿色餐厅创建,并积极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九)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专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助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一是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环境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完善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实现对崇明区域水、气、土、声、生态等监测观测信息的全面综合管理,为生态系统全面跟踪监测和预警评估等奠定基础。二是进一步升级崇明基层“环长制”管理,深入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已确定214名环长(其中乡镇园区环长200名,片区环长14名),落实各“环长”责任区内“两违”企业名单;会同各乡镇、园区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及环境影响开展专项核查,推进建立“一企一档”。三是积极配合光明集团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花博园建设;有序推进崇明港西乡村公园建设,丰富绿色生态休闲空间。

(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多措并举完善制度保障,全力以赴破解环保难题。一是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研究。二是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试点工作,加强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

三、推进特点

(一)绿色发展,彰显特色把生态作为崇明发展的根本依托和最大优势,摆在首要位置,努力探索高质量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的新路径,让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同频共振,致力于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供“崇明案例”;当好长三角城市群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标杆与典范。

(二)改善环境,生态惠民。深化生态文明机制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实现世界级生态岛的各项指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看到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现实需要,加强探索建筑垃圾、餐饮业环境污染等热点问题的解决,有效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不断增强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紧盯重点,统筹推进。把握机遇,扛起生态责任,把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与中央和市级环保督察整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无缝衔接,通过高度重视强化源头防控,深化质量管理,实施专项治理,注重全程管控,加强生态修复等环保核心内容,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环保执法,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系整治、资源节约、节能降耗等环保措施落实力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让生态成为永续利用的财富。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结转项目有序推进完成。因为轨交规划、部队规划、用地手续等原因,“新建城桥镇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新建堡镇、庙镇、陈家镇、长兴镇、横沙乡5座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和“崇明废弃食用油脂初加工点”3个区重点推进项目2020年底无法开工建设,结转至第八轮。下阶段,将继续协调有关单位、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的格局。与此同时,强化用地保障,多渠道盘活存量土地,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安排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在“地利、人和、资金”方面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破解要素瓶颈制约,力促该重点项目早建成、早达效、早惠民。

(二)编制并推进崇明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是指导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各项工作的行动纲领,也是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更是关乎“十四五”开篇布局的关键。因此,编制好并积极推进崇明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对于持续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高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加快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将是我们下阶段的重要任务。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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