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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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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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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起,本县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三个并举”、“突出污染减排”的既定目标滚动实施了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经过不懈努力,基本形成了污水、固废、废气治理等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和生态发展格局,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效果明显,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全县整体环境质量持续提高。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施行期间,县委、县政府以《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国家生态县创建为契机,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连续三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水环境与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功能区标准。
与此同时,对照《纲要》要求以及全县人民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更高期望,本县的环境保护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污染减排任务依然很艰巨;二是环境风险隐患仍然存在;三是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四是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相对滞后,公众环境意识尚需增强。
当前,崇明正处于生态岛建设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提高崇明环境质量,持之以恒地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特制订《崇明县2012—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坚持生态优先,资源节约的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推动崇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为重点任务,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进一步提高崇明生态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三重三评”,科学实施,客观评价。“三重三评”即在全面推进中重治本、综合治理中重机制、资金投入上重实效;环境保护的成效让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
坚持“四个注重”,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四个注重”即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更加注重解决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更加注重科学进步和结构优化,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和创新管理。
坚持“四个协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四个协同”即坚持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污染防治成效;坚持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坚持区域多方协作,实现污染联防联控;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环保工作合力。
(三)总体目标
根据全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建设要求和崇明“十二五”环保规划总体目标,按照《纲要》要求,结合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在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期间,本县将围绕七大领域(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处置和噪声污染控制、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调整、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开展好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计划实施项目80个,其中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实施推进项目6个,县政府实施推进重点项目42个,一般项目32个。2012年底前,确保80%的项目启动,到2014年底完成所有实施项目。本轮环保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如下:
1、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下达的总量控制要求,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本县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突破2010年的4727.2吨、氨氮的排放量不突破2010年的144.2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6217.4吨、618.4吨以内。工业源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057.2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量不突破2010年1321.5吨。
2、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城镇污水治理设施逐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85%以上,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农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0%,农村村庄改造率进一步提高,农田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
3、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污染工业企业逐步向6个工业区块(崇明工业园区、富盛经济开发区、绿色产业园区、长兴岛船舶制造基地西块、长兴岛船舶制造基地东块、长兴岛船舶制造配套基地)集中,控制园区外工业企业数量。同时,6个工业区块的已开发地块实现污水全纳管。全县工业企业单位生产增加值污染排放量明显下降。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4、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饮用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左右。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源控制体系、辐射和危险废物监管体系以及突发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启动生态岛建设成效的动态评估,初步建立生态环境评估机制。
5、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巩固国家生态县创建成果,环境质量稳步提高,本县主要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PI)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其中API指数一级天数大于140天。生态环境水平进一步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完善,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4平方米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水环境保护
1、实施原则
以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水质为核心,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协同控制。以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水源地建设、供水集约化和风险防范。按照“治污为本、截污为先、管建并举”的原则,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以河道整治为重点,着力控制河道黑臭、富营养化等污染问题,持续改善河道环境质量和面貌。
2、行动目标
按照“十二五”总量控制要求,完成水环境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加强水源地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小水厂的关闭进程,基本完成供水集约化的任务,基本实现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目标。到2014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左右。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85%以上,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继续推进重点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加强水系沟通,确保本县主要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主要任务
(1)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
配合完成水源地建设。确保东风西沙水库及输水泵闸工程顺利完成。
开展集约化供水建设。新建供水能力8万吨/天的堡镇水厂与供水能力5万吨/天的崇西水厂以及两座水厂的输水管网。推进崇明岛原水输水系统一期工程,完成原水管道62.4公里和2座输水泵站建设。全力推进集约化自来水管网建设。
加快中小水厂关闭工作。关闭城桥、新河、大同、陈家镇、老滧河、跃进、新海、绿华、庙镇、三星等10座中小规模水厂。
实施水源地环境整治。开展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清拆整治工作,完成东风西沙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四个保留水源地的围栏建设和警示标志建设。开展风险源的信息监控工程建设,对本县重点风险企业的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及处置实施实时监控。开展水域综合信息监控工程建设,对水厂取水口过往船舶、七个危险品码头装卸作业等风险源进行实时监管,建立数据汇聚共享中心。
开展原水供水企业原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在东风西沙水源地取水口开展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挥发酚6项指标的在线监测能力建设以及石油类、发光细菌指标的监测能力建设。
(2)推进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污水纳管率。扩大污水收集范围,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在城桥、新河、堡镇、陈家镇地区建设一、二级污水收集管网约21.7公里。
继续推进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建设。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继续实施截污纳管建设,到2014年底,确保完成城桥、堡镇、新河、陈家镇等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
开展再生水回用试点工程。根据崇明企业用水特点,在轧钢等行业开展再生水回用试点工程建设。
(3)深化河道综合整治与水生态修复
通过河道疏浚、护岸工程、绿化建设等措施,对张网港8.91公里、直河港7.22公里、界河8.28公里等骨干河道进行综合整治。通过岸、底工程,底泥疏浚,综合调水以及河滨绿化等措施,对万平河3.95公里河道进行生态整治,全面提升河道水质,恢复河道生态系统与功能。
(二)大气环境保护
1、实施原则
以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细颗粒物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结合天然气的推广使用,推进中小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开展燃煤电厂的烟气脱硫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进一步加强设施运行管理。以旧车淘汰为重点,深化机动车污染控制。以点带面,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扬尘和餐饮业油烟气污染控制。
2、行动目标
到2014年底,完成80%中小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大气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淘汰财政拨款的黄标车,确保公交车辆全部达到国Ⅱ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总量目标范围内。扬尘污染控制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PI)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其中API指数一级天数大于140天。
3、主要任务
(1)加快清洁能源替代
配合推进江苏、上海天然气过江管道和崇明天然气管网建设,满足崇明三岛的用气需求。结合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崇明燃气电厂建设。完成总量控制目标中80%的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对于短期内难以开展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设施,通过监控燃料的含硫量等方法加强监管。
(2)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控制
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加快黄标车(国Ⅰ以下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柴油车)的淘汰步伐,2014年底前淘汰全县所有财政拨款的黄标车,完成30辆国Ⅱ柴油车的更新工作。
(3)强化大气污染源监管和治理
配合开展长兴第二电厂2台12兆瓦燃煤锅炉的低氮燃烧技术以及湿法脱硫工程改造。推进重点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与生活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建设同步进行。
(4)加大餐饮业油气烟整治力度
推进餐饮业油烟气整治。加强餐饮业油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重点推进城桥镇、堡镇等主要镇区以及居民住宅区和店群矛盾突出区域的餐饮业整治,减少扰民现象。
(5)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
开展造船喷涂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试点示范工程,通过实施废气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实现废气的有组织排放。继续完善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6)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区监管
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采取“部门联动,重点防护,强化监督”的措施,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力争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优良率达90%以上。
加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及城区拆房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执行源头审批,对现有的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以及城区拆房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开展监督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搅拌站、砂石料堆场实施结构调整或搬迁,力争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及拆房工地除尘设备安装率及除尘率达到80%。
通过增加机械化保洁设备、改进道路保洁作业方式提高机扫率及冲洗率。在城桥、堡镇等主要道路开展机械化清扫及冲洗工作,确保城镇主要道路冲洗率达到40%以上。
继续做好10.8平方公里的扬尘控制区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和长效管理,完成城桥镇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复验工作。
(三)固体废物处置和噪声污染控制
1、实施原则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以提升能力和改善系统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其渗滤液处理。按照“完善体系、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强化监督”的原则,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和水平。防治结合,加强机动车、建筑施工等噪声污染控制。
2、行动目标
继续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5%以上,基本覆盖三岛区域。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6%,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为100%。
3、主要任务
(1)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系统
开展崇明三岛固废处置基地建设。启动覆盖三岛的日处理900吨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建成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一期工程。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结合焚烧厂建设,加紧完善垃圾压缩中转及预处理系统,建成横沙中转站和长兴中转预处理厂。逐步拓展餐厨垃圾收集覆盖面。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系统建设。建立餐厨垃圾、装修垃圾、一般工业垃圾专项管理体系,完成城桥镇地区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废电池收集箱更新工作。推进城桥镇、堡镇、陈家镇等地区的建筑装潢垃圾临时堆点建设。探索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办法。
(2)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
完善崇明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推进崇明三岛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与资源化利用。
(3)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及监管
完善崇明岛危险废物处置系统。建设一座年处理能力6000吨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厂,并配套建设一个容积为9000吨的危险废物烧结残留物专区填埋库。开展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及处置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对本县重点风险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实行实时监控,建立数据汇聚共享中心。
(4)继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规范文明施工,努力减少噪声污染。重点加强城区建筑工地的噪声控制和监管以及道路与管线施工的噪声污染控制,推广移动式隔声棚作业方式。
(四)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结构调整
1、实施原则
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理念为指导,把促进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原则,推进工业区块外污染企业的结构调整,逐步向园区集中。
2、行动目标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污染工业企业逐步向园区集中,单位生产增加值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继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3、主要任务
(1)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逐步调整崇明工业园区外的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的劣势企业,淘汰关停砖瓦、印染、小化工、“四大工艺”等行业企业25家,推进50家劣势企业提升转型和技术改造。
(2)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工业区污水管网建设,确保6个工业区块已开发区域污水纳管率达到100%。
(3)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持续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3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五)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
1、实施原则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岛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以推进农业污染减排和发展生态农业为目标,倡导种养结合模式,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场污染处理,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以上海市实行村级公路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励,推进农村村庄改造为契机,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着力加强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2、行动目标
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十二五”农业源总量减排阶段目标。农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0%,农村村庄改造率进一步提高,农田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
3、主要任务
(1)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
配合完成崇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站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
全面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新建6个标准化畜禽场,改造7个标准化畜禽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疫消毒隔离设施、饲养新技术应用设施、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等。
完成第一轮农村中小型生猪饲养户的沼气工程及2个大型牧场沼气工程项目,配合小型沼气工程,完成工程范围内小型养猪场的“两分离,两配套”设施改造,包括建设粪尿收集设施、沼气工程发酵设施、配套沼气应用设施设备等。
(2)继续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广绿肥种植17.25万亩、推广7.5万吨有机肥。加强新型植保机械、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的推广,完成推广杀虫灯200台、性诱剂2万亩、捕虫板500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37.2万亩次的任务。开展港沿芦笋、长江(跃进)农场、竖新镇稻麦粮食作物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开展3000亩农业节水节肥工程。
(3)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建设5个蔬菜基地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设备配套工程。坚持农机农艺结合,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96万亩次。开展1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4)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为重点,推进60个行政村的村庄改造工程,改善村庄环境面貌。
(六)生态环境保护
1、实施原则
以提升现代化生态岛生态服务功能为目标,全面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工作。坚持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基本生态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绿地、林地、湿地的综合生态功能,加强生态保护,维护生态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按照《纲要》要求,推动生态建设和低碳发展。继续推进各级生态示范建设工作,点面结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行动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3.4平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完善,低碳示范工程建设初有成效。
3、主要任务
(1)进一步完善绿地、林地系统
结合市政道路建设,推进人民路等道路林荫道建设。按照市下达的指标要求,根据崇明实际,结合房屋新建和改造,开展立体绿化建设。推进崇明新城绿化建设,开展宝岛路西侧绿化,行政中心景观绿带建设。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以及东平国家森林公园二期改造工程。
(2)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开展占地面积约为1000亩的滩涂互花米草的生态控制。优化鸟类栖息地,推进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确标定界工程、水文、水质监测站点建设、湿地管理培训中心工程、管理局站房建设工程等项目。开展雁鸭类鸟类补充栖息地水质控制关键技术、增加湿地碳吸收与存储功能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展崇明东滩白头鹤越冬栖息地评估与管理。
(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的调研,制定出符合本县实际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实施重金属污染环境修复试点工程。
(4)继续推进生态文明系列创建活动
推进生态县创建技术评估整改任务,完成崇明创建国家生态县通过环保部验收。完成15个优美乡镇的国家级生态镇更名工作、创建1个国家级生态村。巩固深化文明镇、文明村等生态文明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开展10所绿色学校创建,加强对已创建成功的54所学校(1所国家级,2所市级,51所县级)回访复验工作。
(5)大力开展生态示范建设工作
通过采用低碳绿色建筑技术与推广清洁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推进4.53平方公里的陈家镇低碳国际生态社区建设。
开展东滩湿地公园生态旅游示范工程,构建碳平衡监控和评估体系,建设6.49平方公里的崇明东滩湿地低碳旅游核心示范区。
推进崇明东滩高碳汇自然生态系统示范科技工程,将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内3.7平方公里的湿地修复区建设为高碳汇河口湿地示范。
开展东风西沙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建立水库动力学模型,优化水库调控方案,防止水体富营养化。完善生物毒性诊断技术,实现常态化生物监测。
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程,开展示范区新能源汽车交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模式以及对节能减排的影响等研究,完成新能源公交示范线建设,构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标志的低碳交通示范工程。
推进清洁能源示范建设。继续开展风电场示范建设,探索和研究其他清洁能源的开发与使用。
(七)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
1、实施原则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继续加强本县环境监测、监察、辐射、信息、应急等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水、气、土壤、生物多样性等监测能力,着力提升环保信息化建设,建设环境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建立环境预警评估体系。
2、行动目标
生态评估机制初步建立,“监测、统计、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得到完善,开展生态岛建设成效的动态评估。饮用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源控制体系、辐射和危险废物监管体系以及突发污染事故应急体系。
3、主要任务
(1)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兴建崇明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大楼。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水、空气、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及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建设,开展生态遥感、土地利用与生态遥感评价、碳通量与旅游区负氧离子监测工程。提高环境事故应急能力,建立生态环境跟踪评估机制,开展生态环境监控平台建设。
(2)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确保县环境监察支队达到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二级标准。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对本县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实时监控。
(3)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推进环境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制定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确保三岛环境安全,特别是青草沙、东风西沙水源地环境安全。
(4)环境辐射管理能力建设
按《上海市区县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化标准(暂行)》落实相关工作,拟成立崇明县固废与辐射管理站,落实行政管理人员编制。开展崇明县危险废物生产、搜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化监管以及辐射污染监督和监测一体化的日常管理,加强辐射污染源企业监管,对县域范围内的重点辐射污染源企业开展定期检测。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以环保协调推进委员会为核心的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机制;形成分层管理,相互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建立项目实施进展与完成情况的定期跟踪、评估与反馈机制;完善各成员单位间的综合协作机制以及环境绩效综合评估考核机制。
(二)强化科技支撑
继续加大对环境科技研究的扶持力度,围绕崇明生态岛建设,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和区域重金属污染修复、水源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扬尘和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温室气体监控体系等领域课题的研究。
开展环境保护技术交流与合作,通过学习先进环保技术及环保理念,开展新能源技术、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保护技术的示范应用。有效解决崇明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领域所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三)加强运行管理
积极尝试利用市场化模式开展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以政府决定、政策推动、市场运作为原则,将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责任以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交给企业,解决环保设施运转效率过低、运转成本过高、资源浪费严重的现象。通过专业化、效率化、合理化的最优化方案运作,提高对污染治理的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环保设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四)提升监管能力
根据《纲要》要求,推进崇明岛生态环境预警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建立涵盖土地利用、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各项环境质量以及水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系统监测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跟踪评估机制。开展环境监测、监察和辐射监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完善环境风险控制体系、突发污染事故应急体系,提升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
(五)强化公众参与监督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基本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推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定期公布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环境质量状况等情况,强化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度,完善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为公众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提供条件。广泛开展文明镇、生态文明村、文明小区、文明单位及绿色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文化和绿色消费,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水环境保护专项项目汇总清单
组长单位: 县水务局
副组长单位:县环保局
类别 |
序号 |
主要任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节点要求 |
| |
| |||||||
保障饮用水安全 |
1 |
☆ |
东风西沙水库及输水泵闸工程 |
市水务局 |
县水务局 |
2014年 |
|
2 |
○ |
崇明岛原水输水系统一期工程 |
县水务局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
3 |
○ |
崇明集约化供水—自来水管网建设 |
县水务局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
4 |
○ |
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清拆整治 |
县环保局 |
县水务局 |
2013年 |
| |
5 |
○ |
堡镇水厂建设(8万吨/天水厂及输水管网) |
县水务局 |
堡镇等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
6 |
○ |
崇西水厂建设(5万吨/天水厂及输水管网) |
县水务局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
7 |
○ |
关闭10座中小水厂(城桥、新河、大同、陈家镇、老滧河、跃进、新海、绿华、庙镇、三星) |
县水务局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
8 |
○ |
原水供水企业原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 |
县水务局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
9 |
△ |
东风西沙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和警示标志建设工程 |
县环保局 |
县水务局 |
2014年 |
| |
10 |
△ |
四个保留水源地警示标志和围栏建设工程 |
县环保局 |
县水务局 |
2014年 |
| |
11 |
△ |
饮用水源地风险源的信息监控工程 |
县环保局 |
县水务局 |
2014年 |
| |
12 |
△ |
携危险品船舶进出水厂取水口、危险品码头、水闸情况信息监控工程 |
县交通 港口局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
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 |
13 |
○ |
崇明县污水收集管网工程(21.7公里) |
县水务局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14 |
○ |
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 |
县水务局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
15 |
○ |
再生水回用试点工程(2家) |
县经委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
河道综合整治 |
16 |
○ |
骨干河道整治(张网港8.91公里,直河港7.22公里) |
县水务局 |
有关乡镇 |
2013年 |
|
17 |
○ |
河道生态整治(万平河3.95公里) |
县水务局 |
有关乡镇 |
2013年 |
| |
18 |
△ |
界河综合整治工程(8.28公里) |
县水务局 |
有关乡镇 |
2013年 |
|
注:☆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实施推进的项目(1项)
○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重点项目(12项)
△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一般项目(5项)
大气环境保护专项项目汇总清单
组长单位: 县环保局
副组长单位:县建设交通委、县交通港口局
序号 |
主要任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节点要求 |
| ||
| |||||||
清洁能源替代 |
1 |
☆ |
江苏、上海天然气过江管道和崇明天然气管网及崇明燃气电厂建设 |
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
县发展 改革委 |
2014年 |
|
2 |
○ |
总量控制目标中80%的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 |
县环保局 |
县发展 改革委 |
2014年 |
| |
机动车污染控制 |
3 |
○ |
淘汰财政拨款的黄标车 |
县交通 港口局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大气污染治理 |
4 |
☆ |
长兴第二发电厂2台12兆瓦燃煤锅炉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工程 |
长兴岛第二电厂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5 |
☆ |
长兴第二发电厂2台12兆瓦燃煤锅炉的湿法脱硫工程 |
长兴岛第二电厂 |
县环保局 |
2012年 |
| |
6 |
△ |
生活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
县环保局 |
县绿化 市容局 |
2014年 |
| |
餐饮业油烟治理 |
7 |
△ |
饮食业油烟污染控制 |
县环保局 |
|
2014年 |
|
挥发性有机污染控制 |
8 |
○ |
加强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的长效管理 |
县环保局 |
县交通 港口局 |
2014年 |
|
9 |
○ |
推进一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试点示范工程 |
县环保局 |
有关企业 |
2014年 |
| |
扬尘污染控监管 |
10 |
○ |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90%以上 |
县建设 交通委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11 |
○ |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堆场和拆房工地除尘设备安装率及除尘率力争达80% |
县建设 交通委 |
有关单位 相关乡镇 |
2014年 |
| |
12 |
○ |
主要道路冲洗率达40%以上 |
县绿化 市容局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
13 |
△ |
完成城桥镇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复验,继续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推进工作和长效管理 |
城桥镇 |
县建设 交通委 |
2014年 |
|
注:☆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实施推进的项目(3项)
○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重点项目(7项)
△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一般项目(3项)
固体废物处置和噪声治理专项项目汇总清单
组长单位: 县绿化市容局
副组长单位:县建设交通委
类别 |
序号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节点要求 |
| |
| |||||||
生活垃圾处置 |
1 |
○ |
崇明三岛固废处置基地(900吨/日) |
县绿化 市容局 |
县发展改革委 |
2014年 |
|
2 |
△ |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
县绿化 市容局 |
|
2014年 |
| |
3 |
△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
县绿化 市容局 |
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2014年 |
| |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 |
4 |
△ |
推进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
县绿化 市容局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危险废物监管 |
5 |
○ |
崇明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建设(6000吨/年) |
县环保局 |
县绿化市容局 |
2013年 |
|
6 |
○ |
崇明危险废物专区填埋库建设(库容9000吨) |
县绿化 市容局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
7 |
△ |
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及处置信息化监管系统 |
县环保局 |
|
2014年 |
| |
噪声污染防治 |
8 |
△ |
城区建筑工地的噪声控制和监管 |
县建设 交通委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9 |
△ |
道路与管线施工噪声控制 |
县建设 交通委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注:○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重点项目(3项)
△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一般项目(6项)
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结构调整专项项目汇总清单
组长单位: 县经委
副组长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类别 |
序号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节点要求 |
| |
| |||||||
产业结构调整 |
1 |
○ |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 |
县经委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2 |
○ |
6个工业区块已开发区域污水纳管率达到100% |
相关工业区企业 |
县经委 县水务局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清洁生产审核 |
3 |
△ |
30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
县经委 县环保局 |
|
2014年 |
|
注:○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重点项目(2项)
△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一般项目(1项)
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专项项目汇总清单
组长单位: 县农委
副组长单位:县政研室
类别 |
序号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节点要求 |
| |
| |||||||
养殖业污染治理 |
1 |
☆ |
崇明动物无害化处理站建设 |
市农委 |
县农委 |
2014年 |
|
2 |
○ |
建设6个标准化畜禽场建设 |
县农委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
3 |
△ |
7个标准化畜禽场改扩建工程 |
县农委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
4 |
△ |
2个大型牧场沼气示范工程建设 |
县农委 |
有关企业 |
2014年 |
| |
5 |
△ |
完成第一轮农村中小型生猪饲养户沼气工程建设,并配合小型沼气工程,完成工程范围内小型养猪场的 “两分离,两配套”设施改造 |
县农委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
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 |
6 |
○ |
推广绿肥种植17.25万亩、有机肥7.5万吨 |
县农委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7 |
○ |
推广杀虫灯200台、性诱剂2万亩,捕虫板0.05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37.2万亩次 |
县农委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
8 |
○ |
港沿芦笋、长江(跃进)农场稻麦粮食作物、竖新镇稻麦粮食作物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 |
县农委 光明集团 |
有关企业 |
2014年 |
| |
9 |
○ |
推广农业节水节肥工程3000亩 |
县农委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
10 |
○ |
5个蔬菜基地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设备配套建设 |
县农委 |
有关企业 |
2014年 |
|
11 |
○ |
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96万亩次 |
县农委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
12 |
○ |
1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
县农委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13 |
○ |
推进60个行政村的村庄改造 |
县政研室 |
县建设 交通委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 |
2014年 |
|
注:☆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实施推进的项目(1项)
○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重点项目(9项)
△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一般项目(3项)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项目汇总清单
组长单位: 县环保局
副组长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科委、县绿化市容局、县旅游局
类别 |
序号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节点要求 |
| |
| |||||||
绿地林地建设 |
1 |
○ |
林荫道建设 |
县绿化 市容局 |
县建设 交通委 |
2014年 |
|
2 |
○ |
立体绿化建设 |
县绿化 市容局 |
县建设 交通委 |
2014年 |
| |
3 |
○ |
生态公益林建设 |
县农委 |
有关乡镇 |
2014年 |
| |
4 |
○ |
东平国家森林公园二期改造 |
县旅投 公司 |
县旅游局 |
2014年 |
| |
5 |
△ |
宝岛路西侧绿化建设 |
县新城 公司 |
县绿化 市容局 |
2014年 |
| |
6 |
△ |
行政中心景观绿带建设 |
县新城 公司 |
县绿化 市容局 |
2014年 |
| |
自然保护区管理 |
7 |
☆ |
东滩互花米草生态控制与鸟类栖息地优化工程(包括1000亩滩涂互花米草的生态控制及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工程建设) |
市绿化 市容局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土壤污染防治 |
8 |
△ |
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
县环保局 |
县经委 |
2014年 |
|
生态绿色创建 |
9 |
○ |
国家级生态镇、生态村创建 |
县环保局 |
|
2014年 |
|
10 |
△ |
生态县部级验收 |
县环保局 |
有关部门 |
2012年 |
| |
11 |
△ |
绿色学校创建 |
县教育局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
12 |
△ |
文明镇、文明村、文明小区、文明单位创建 |
县文明办 |
有关乡镇 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 |
2014年 |
| |
生态建设示范创建 生态建设示范创建 |
13 |
△ |
陈家镇低碳社区示范工程 |
陈家镇 公司 |
县科委 |
2014年 |
|
14 |
△ |
东滩湿地公园生态旅游示范工程 |
上实东滩公司 |
县旅游局县科委 |
2014年 |
| |
15 |
△ |
东风西沙水源地保护示范 |
县科委 |
县水务局 |
2014年 |
| |
16 |
△ |
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工程 |
县科委 |
县交通 港口局 |
2014年 |
| |
17 |
△ |
崇明东滩高碳汇自然生态系统示范科技工程 |
县科委 |
县环保局 |
2014年 |
| |
18 |
△ |
风电场建设工程 |
县发展 改革委 |
|
2014年 |
|
注:☆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实施推进的项目(1项)
○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重点项目(5项)
△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一般项目(12项)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专项项目汇总清单
组长单位: 县环保局
副组长单位:崇明新城公司
类别 |
序号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节点要求 |
| |
| |||||||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
1 |
○ |
完善崇明岛生态预警监测评估体系,开展生态环境监控平台建设 |
县环保局 |
有关部门 |
2014年 |
|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
2 |
△ |
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标准) |
县环保局 |
|
2014年 |
|
3 |
△ |
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 |
县环保局 |
县经委 |
2014年 |
| |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
4 |
○ |
制定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 |
县环保局 |
|
2014年 |
|
5 |
○ |
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
县环保局 |
|
2014年 |
| |
环境辐射管理建设 |
6 |
○ |
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 |
县环保局 |
|
2014年 |
|
注:○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重点项目(4项)
△ 县政府实施推进的一般项目(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