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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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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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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明县环境保护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电话:69696753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切实加强对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局办公室落实专人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监督审查,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的衔接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特别是以县环保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县环保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县环保局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并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在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也取得了进展。
(五)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启动实施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紧密结合崇明实际,历经解读调研、组织编制、征求意见和论证审核四个阶段,最终形成《崇明县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围绕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固废与噪声污染防治、产业转型和工业污染防治、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保障机制等九大领域,安排81个实施项目,其中59项为市重点推进项目。县政府召开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全面部署,强力推进本轮行动计划。县推进办狠抓前期协调和项目落地,分类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完成了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电子废物回收体系等一批实事项目,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等一批重点建设工程。截至年末,81个实施项目已完成25项(其中市重点推进项目22项);开工/启动49项(其中市重点推进项目31项),开工/完成率达91.36%,为近几轮推进速度最快。
2.全力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5年是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进的关键年,全县共有30项工作任务要接受市政府考核。县政府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全力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190台燃煤(重油)锅炉和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超出市考核目标64台。对209台经营性小茶炉等分散燃煤设施实施整治,超出市考核目标54台。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治理,8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全部完成治理方案。取缔69个露天石材敞开式作业点。完成3家开启式干洗机整治。大气污染防治5项重点工作均位居全市前列。2015年,本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4.8%,高出全市4.1个百分点。区域降尘量月均值为4.1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2.8%。
3.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全市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县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生态安全隐患突出、产业结构亟待优化的区域作为重点排摸对象,查找短板问题,将东风西沙饮用水源地及周边的绿华镇、三星镇、庙镇等3个镇区全域作为首批重点整治板块。提出了减量28家企业工业用地、清退整治137家不规范中小畜禽养殖场、全面实施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截污纳管工程等重点任务。在确保完成市政府要求的基础上又自我加压,倒排时间节点,将原计划2016年6月完成的任务全部提前至今年完成,并将河道疏浚、农村生活污水纳管、绿华镇新建港“三无”船只整治纳入治理工作范畴。县政府坚持靠前指导、现场协调,综合运用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生态补偿和林业建设等政策工具,用好资源、精准施策,基本完成全部治理任务,目前待市政府考核验收。
4.加快推进污染减排重点项目。本县列入2015年目标责任书的4个国家重点减排项目已经整厂关闭,4个农业减排项目正抓紧建设。全县13家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测系统全部通过验收,并与国家、市、县环保部门三级联网,实现24小时在线监控,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国控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年度核发工作基本完成。2015年, 全县工业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4个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计分别为4403.52吨、133.47吨、1008.19吨、395.81吨,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控制目标。
我们在信息公开中紧贴重点工作,及时公开、更新有关信息,确保重点工作群众的知晓率,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5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5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65.96%。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1.08%;业务类信息13条,占13.98%;其他类信息79条,占84.94%。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划计划类1条:
崇明县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13条
2015年排污费信息公告13条。
3、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类79条
1.县委巡察组来环保局反馈巡察回访工作情况;
2.县环保局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3.县环保局召开乡镇环保干部座谈会;
4.适应新常态 实现新跨越—县环保局召开2015年全局干部职工大会;
5.县环保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把腐败工作暨政风行风建设专题会
6.崇明县四大环保工程给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7.县环保局举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学习会;
8.县人大常委会集体调研我县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9.本县召开集中建设区外工业用途地块调查工作会议;
10.县环保局召开环保大检查工作动员会;
11.本县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启动;
12.崇明县环保局积极探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13.崇明县召开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工作推进会;
14.崇明县环保局开展核安全文化集中宣贯活动;
15.崇明县人大常委会集体调研《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16.县环保局开展夏令环保重点风险源检查工作;
17.崇明县环保局“三监联动”督察固废处置项目建设;
18.县环保局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19.县环保局召开清洁生产推进工作会议;
20.《崇明岛生态预警监测评估报告》通过技术验收;
21.市环保执法检查组来崇督查大气环境执法工作;
22.崇明县环保局“六·五”专项执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23.县环保局多措并举提升党风廉政教育水平;
24.县环保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
25.崇明县环保局凝心聚力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26.县环保局召开半年工作推进会;
27.本县召开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
28.崇明县开展扬尘污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29.唐海龙县长到环保局调研;
30.县环保局扎实推进畜禽污染防治工作;
31.振华重工率先召开挥发性有机物工程建设推进会;
32.市环保局副局长方芳来崇调研;
33.崇明县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34.崇明县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进展顺利;
35.县政府召开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现场会;
36.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荣到县环保局调研;
37.东风西沙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评估协调会召开;
38.崇明上实东滩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通过专家验收;
39.县政府召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题会议;
40.县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实务培训;
41.房屋建筑类工地夜间施工作业许可决定书计27条
42.崇明环保信息12期。计12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全部信息通过县信息化管理中心将有关公开的信息上传到崇明县门户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所有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5年度未接到过市民咨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1、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标准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服务。
2、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规范局门户网站管理,加强与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七、说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无。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93 |
其中: 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65.96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93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4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4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0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0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递送费 | 元 | 0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7.其它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