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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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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产业促进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26
生效日期:
2021-11-26
失效日期:
2021-12-0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崇明区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崇委办〔2021〕47号),将崇明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快崇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结合崇明实际,已形成《崇明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扶持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完善、优化,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日。
联系人:区生态产业办产业投资科;联系电话:59620053;传真号:59620053;电子邮箱:qstcyb@163.com;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行政办公中心2号楼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