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16202019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产业促进办公室
发文字号:
崇招商办〔2019〕49号
成文日期:
2019-05-14
发布日期:
2019-07-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本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新兴企业提质增效,推动生态产业融合发展,确保本区招商引资工作良性健康发展,拟调整崇明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李 政 崇明区区长
副召集人:胡明华 崇明区副区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朱菊平 区财政局局长
杨丽华 区生态产业办主任
陆建聪 区经委主任
陈 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海湘 区税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产业办。杨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件:1.上海市崇明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关于调整上海市崇明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情况说明
上海市崇明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附件1
上海市崇明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区生态新兴企业招商扶持政策,加强政策调研和收入统计分析工作;规范招商工作制度,完善招商管理和风险监控措施,加强各招商主体和招商窗口的招商引资考核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招商引资过程中重要领域、重点企业的突出问题以及企业诉求和困难,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协调本区招商引资对外交流、联动合作和推广接洽,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招商推介等活动;承担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生态产业办
负责研究制定本区生态产业发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整合本区招商资源,协调推进本区招商引资、生态产业投资项目和产业提升项目;跟踪重大生态产业投资项目建设并开展后评估,统筹协调推进招商引资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解决重点企业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区生态产业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管理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推进和考核监管;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活动和本区城市形象的宣传推介,搭建招商平台和招商网络,加强沟通交流和联动合作,建立和维护境内外的投资推广渠道;承担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经委
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工业、对外经济、商贸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开展全区工业、服务业经济结构分析评估,拟订全区工业、服务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商贸服务业的行业指导、协调和服务。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商业、外资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商贸服务业、外经贸工作,积极开拓国外市场,组织、指导企业与国外、境外的经济合作交流。负责指导全区内外资引进和外商投资工作,做好国际经贸信息的传递和服务,为境内外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承担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区财政局
负责企业财政扶持资金审核和拨付工作,完善提升财政统一平台扶持资金支付系统建设;做好各乡镇、园区年度财力结算工作,核实招商主体招商工作经费的提取、使用以及招商窗口购买服务费的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财政资金日常监管职能;及时提供财政收入分析情况,核实企业税收收入,完善企业迁移、更名等相关信息;依据市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负责类金融企业管理,协调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处置管理;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不断提升经营能力;承担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开展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做好辖区内食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备案等工作,防控企业注册登记风险;建立企业投诉举报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定期统计分析企业投诉举报数据信息;建立企业监管监测机制,定期统计分析通报企业年报公示、双随机抽查、信用约束、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风险防控等相关监管数据,开展年报公示、信用监管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对产生监管风险的招商主体开展约谈;对各招商主体的企业年报工作、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和冒用他人身份注册企业情况等进行考核;承担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区税务局
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核算、预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收入分析情况,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政策培训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承担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关于调整上海市崇明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情况说明
为加大崇明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本区生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根据崇明区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拟调整上海市崇明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崇府办发[2002]18号《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规定:县招商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有县计委、县经委、县商委、县农委、县建委、县政研室、县招商服务中心、县旅游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房地局、县环保局、县税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共15个单位,县招商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商服务中心。自2008年起成员单位调整为县招商服务中心(后更名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经委、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税务局、县纪委。2012年起成员单位调整为县经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税务局、县纪委,县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经委,县纪委于2013年退出联席会议。2008年起县招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调整都未正式发文。
二、调整原因
2019年3月,按照崇明区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崇明区经济委员会原招商工作职能整建制划转至崇明区生态产业促进办公室,因此,调整崇明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另在征求调整意见过程中,区审计局提出“可参加,但不为成员单位”的建议,其他原成员单位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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