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崇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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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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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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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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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委主要领导在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上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增强抓好审计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仔细对照、严肃对待,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坚决推动问题整改销项,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持续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各被审计单位“一把手”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压实本部门各条线各层级责任,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机制建设,确保科学规范

为提升本区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区委审计办制定了《崇明区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经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区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崇明区审计局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类型、审计整改检查和整改结果认定标准、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方式等内容,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刚性约束。优化完善智慧审计联网审计系统整改模块功能,强化审计整改过程跟踪,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真抓实改。

(三)深化贯通协同,提升成果运用

充分发挥区委审计委员会平台作用,持续促进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同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强化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等审计监督数据内容的共享共用;全面建立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处置查办台账,持续推动纪审监督贯通衔接更加顺畅;区委巡察办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持续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区财政局针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会同主管部门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督促指导;区审计局通过以审代训、送教上门的方式,做到“审、帮、促”有机结合,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通过查漏补缺、对症施策、建章立制等方式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关于2024年度崇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共涵盖各类问题41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27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13个,持续整改类问题1个。截至10月底,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建议,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整改问题金额5392.79万元,其中上缴财政资金4974.62万元,收回或节约拨付财政资金418.17万元,制定完善制度规范11项。6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和1个持续整改类问题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共涉及19个问题,其中17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

1.预算编制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6家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将上年度预算执行率作为本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1家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已将未执行完的项目资金结转至2025年,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2)关于代编所属单位预算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已将代编预算资金形成的资产调拨给了预算执行单位,今后严格按照要求编制预算,杜绝代编预算现象发生。

(3)关于部分财政资金沉淀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已完成注销手续,结余资金已上交区财政。

2.预算收入管理方面

(1)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39家单位已按区财政局要求上缴绿化补偿费等非税收入。

(2)关于污水处理费征管不规范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主管部门已协调2家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费代征管理,重新签订《污水处理费征收委托协议》,明确上缴时间节点,及时上缴污水处理费。同时,向2家企业宣传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补征、减免污水处理费情况。

(3)关于存量资金未及时收缴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61家单位已按区财政局要求上缴存量资金。

3.预算支出管理方面

(1)关于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8家单位已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明确资金范围以及资金支付方式。

(2)关于公务用车费用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24家单位油卡充值计入待摊费用,已规范做好账务处理。

(3)关于部分费用报支不规范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已规范经费报销流程,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报销内容与时间节点,严格执行报销制度。1家单位加强票据管理,收回了多支付的服务费。

4.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关于部分单位成本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区财政局已调整部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模式,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一类事项目,其他预算部门选择重点项目开展,部分重点项目由区财政局牵头开展。

(2)关于部分单位绩效填报工作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主管部门加强专题业务培训,对绩效填报要求等作了详细讲解,对指标权重设置等要求作了工作提示,进一步提升相关单位绩效填报工作意识,规范开展绩效填报工作。

(3)关于绩效评价和项目评审结果运用有待改进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区财政局已完成成本绩效分析结果应用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加强绩效结果应用。1家单位已退回超出评审金额的项目资金,3家单位项目合同已签订,评审结果已于2025年应用。

5.政府采购方面

(1)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一是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11家单位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完善内部审核机制,加强对采购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二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方式不规范。1家单位已完善比价单位筛选机制,优化比价过程记录制度,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提升采购服务决策和管理效能。三是部分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程序倒置。1家单位按要求规范下一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2)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完善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一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被转包。1家单位已取消转包项目,并开展了全面梳理和自查工作。1家单位按要求规范下一轮安保服务项目采购。二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规范本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督促各单位严格对照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加强购买服务项目必要性论证,严控新增购买服务项目。

6.内部管理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一是大额资金限额标准设置不够合理。1家单位已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将大额支出限额标准进行了调整。二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1家单位已修订《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细化议事要求,并定期检查。2家单位严格落实重大经济事项监督管理要求,规范大额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程序。

(2)关于合同及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一是合同付款条款设置不严谨。1家单位提供了项目补充协议,要求季度上报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督促及时完成。2家单位按照要求申报项目储备计划,合理设定付款条件和节点,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价款。二是签订无期限服务合同。1家单位全面梳理并终止不规范的长期服务合同,严格规范合同签订流程。三是公务用车油卡管理不规范。6家单位已严格按规定将油卡余额控制在规定标准内。

7.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公物仓管理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整改。主管部门加强部门优先调剂意识,强化新增资产配置与公物仓资产的统筹。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做好闲置资产卡片信息的更新和实物分配,将待查找、待报废资产做好处置审核流程。

(2)关于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分阶段推进中。因车辆处置审批手续及相关材料尚未完善,5家单位待材料补齐后将及时做好资产核销工作,1家单位正分批次办理资产报废手续;1家单位已制定划拨计划,按进度办理资产移交手续;13家单位已办理资产出租备案手续。

(3)关于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已对相关全新未使用的设备转入公物仓统一处理。1家单位加大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加强信息更新,提高吸引力,发挥智慧平台作用。

(二)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共涉及11个问题,其中5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完成5个;5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1个持续整改类问题,整改推进中。

1.救助补助政策方面

(1)补贴发放方面

关于重残无业人员超额享受补助金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已追回多发的重残无业补助金1.07万元,建立常态化每月核查比对机制,向相关部门申请养老金情况协查,落实专人进行再次核实。

(2)服务监管方面

关于服务监管不严格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已向不符合条件服务对象追缴共计9.76万元,对尚未列支资金年底清算扣减。加强线上线下监管力度,开展居家养老和助餐服务自查,并强化复核审核机制。

(3)工作推进方面

一是关于养老机构及设施运行效益不高的问题。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持续推进中。因建立长效机制需要持续落实,1家单位加强养老服务需求调研,目前正通过调整优化养老设施资源配置、完善养老机构考核奖励机制以及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及设施运行效率。

二是关于重残养护机构及床位建设缓慢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分阶段推进中。1家单位结合属地乡镇和机构的改造意愿,设置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目前项目改造工作已完成,待市级部门验收。结合敬老院升级改造项目,正同步实施“老养残照护单元”建设中。

三是关于医养结合需进一步推进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分阶段推进中。1家单位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家庭医生服务点等,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医养结合专项行动,建立养老与医疗床位联动转介机制,持续提升常态化服务水平。

2.农业补贴政策方面

(1)关于部分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程序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一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已督促乡镇加强招投标管理,监督招投标代理单位落实招投标委托合同,确保招投标规范。二是调整项目计划未办理报批手续。1家单位已要求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计划组织实施,因生产需要确需调整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三是部分设施菜田前期勘察不到位。1家单位已督促实施主体在项目启动前做好前期勘察,确保勘察数据真实、完整,作为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的依据。

(2)关于设施菜田项目建后长效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分阶段推进中。一是部门已完成设施菜田项目未纳入资产管理。1家单位已落实资产登记入账制度,下一步组织乡镇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做好资产登记和入账工作。二是设施菜田资产租赁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1家单位下一步将加强经营主体管理,督促乡镇严格执行设施菜田租赁管理制度,签订设施菜田资产租赁合同。三是部分已建成设施菜田改变用途。1家单位落实用途管控制度,每年开展考核机制,确保设施菜田用于蔬菜稳产保供。

3.产业扶持政策方面

(1)关于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有待加强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掌握企业实际情况,已收回企业额外享受的扶持资金。

(2)关于生产设备技改扶持审核机制不完善、研发投入扶持政策审核依据不充分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已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崇明区工业服务业政策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将设备采购合同、研发费用和人员明细等纳入扶持政策的申报材料范围,同时要求不得纳入非研发人员工资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3)关于文旅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审核有待加强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已制定并印发《崇明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和《崇明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扶持企业奖惩进行了细化,对相关单位终止了扶持发放。

(三)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度公益林及廊道建设、管理与养护情况专项审计共涉及7个问题,其中1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

1.林地监管职责压实方面

(1)关于监督指导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制定了《关于加强林业养护工作的相关意见(试行)》,提升林地养护质量。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权属变更情况,严格落实林木管理。加强林地日常巡查和政策宣传,告知经营主体管理要求。2个乡镇2个项目已根据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补种,项目质量控制已达标。

(2)关于重点抚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整改。2025年本区已完成市下达公益林重点抚育面积任务。

2.林地管护水平提升方面

(1)关于部分造林项目选址不科学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分阶段推进中。1家单位已要求乡镇在造林、补林地块选址与农户保持一定距离,下一步指导各乡镇从源头上减少擅自改变、林下乱种养问题发生。

(2)关于林地资源价值转化效能不佳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出台了《崇明区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南(试行)》,并与3个乡镇做好对接和指导服务。已完成验收的乡镇对小径材进行了合理处置。

(3)关于林地管护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结合林地林木权属调查,指导乡镇开展公益林养护管理信息调查工作。相关乡镇已建立完善养护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利用沪林通等小程序,开展日常巡查,并及时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

3.林地管护资金规范使用方面

(1)关于养护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分阶段推进中。1家单位制作下发公益林管护信息调查图表,按要求划定养护工作量,确保精准定位边界无交叉。同时,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2家单位实际履行金额未超过中标金额,6家单位已启动资金追缴工作。

(2)关于植保经费使用不绩效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制定了《崇明区公益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农药废弃物回收管理全流程监管,进一步明确规范使用植保经费。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共涉及4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建设程序管理方面

关于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2家单位已完成相关手续补办工作,并加强内部培训,结合招投标规定对相关环节进行复查,强化过程监督,确保各类程序执行到位。

2.建设成本核算方面

关于建设成本核算不准确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2家单位已严格按照审定结果进行工程结算。对于已超额支付的款项,已协调相关单位追回资金。对于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已在支付环节按审计建议进行调整。

3.建设管理监督方面

(1)关于建设单位对第三方服务履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2家单位在后续项目建设中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能,加强对第三方合同履约情况监督。

(2)关于项目内控和管理不严谨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1家单位通过组织培训,强化合同管理等制度认识。1家单位明确了各环节审批权限与责任,加强对工程合同、设计变更的管理。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部分问题的整改需分阶段完成或持续推进,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值得关注:

(一)针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需按照时间进度继续推进解决。有的整改工作因涉及存量项目资料不完整、手续不完备等情况,导致后续审核与收尾进度有所滞后,主管部门已制定计划,下一步将集中推进相关工作;有的整改工作主管部门已准备组织开展信息摸底与动态更新工作,目前已将基础数据下发至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用于指导后续工作开展;有的整改工作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情况较为特殊,且涉及社会面稳定等综合因素,主管部门计划在维持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对现有相关人员进行逐步过渡和消化;有的整改工作已完成全面摸排并综合各方面意愿推动实施,现阶段相关改造内容已落实,待上级部门组织验收。

(二)针对持续整改类问题,需根据整改进度逐步解决。由于部分服务场所服务对象有限、运营成本较高等因素制约,持续运行仍面临困难。根据养老服务需求,主管部门优化设施布局与服务资源配置,并着手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后续将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持续调整完善;提升服务载体效能,通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增强服务供给的市场活力与专业水平;聚焦服务内容可持续运行,将加强日常运营管理,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运行效率,推动服务体系健康有序发展。

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制定了整改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将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区审计局将严格执行审计整改工作相关要求,对重要问题一盯到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依法对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审计工作提出的“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要求,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崇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崇明绿色发展篇章作出新的审计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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