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长兴镇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新建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12-13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901202300008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审公〔2023〕5号

  • 成文日期:

    2023-11-16

  • 发布日期:

    2023-12-13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崇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原上海市崇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区环卫中心)负责实施的崇明区长兴镇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新建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29日,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区绿化市容局新建长兴镇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批复》(沪崇发改〔2021〕247号)文件,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8306.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886.63万元,其他费用1867.98万元,预备费987.73万元,前期费用6903.7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60.6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长兴固废中心新建工程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勘察及设计,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上海协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上海豪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财务监理。项目总包工程由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合同及中标金额为9128.84万元,瑞泰环保装备有限公司为项目设备供应商,合同及中标金额为7998.90万。

二、审计评价

该项目在立项审批、概算执行、招投标管理、成本控制及财务核算、合同管理、建设管理与内控执行方面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但存在中标后未及时签订合同、项目成本计列不正确、部分合同未签署订立日期、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建设管理程序控制不严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招投标方面存在中标后未及时签订合同的问题。

2. 成本控制及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项目成本计列不正确的问题,如多付监测费用35.1万元、多计防疫物资费、多计疫情停工补贴。

3. 项目合同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合同未签署订立日期、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问题。

4.项目建设管理与内控方面存在部分专业暂估价工程建设程序倒置、施工过程管理不严格、第三方履职监督不到位、内控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区环卫中心完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项目成本管控;细化合同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建设与内控管理。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环卫中心向社会公告。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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