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90120230000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发文字号:
沪崇审公〔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11-16
发布日期:
2023-12-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崇明土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发公司)负责实施的港西乡村公园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一期)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8年7月4日,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港西乡村公园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一期)工程概况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崇发改﹝2018﹞296号),项目总投资估算30445.18万元,其中建安费25696.01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1981.43万元,预备费2767.74万元。所需资金90%由市财政补贴,其余由区财政安排。
2021年5月11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调整港西乡村公园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一期)工程概况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崇发改﹝2021﹞156号),在项目总投资额、建安费、贯彻建设其他费不变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子项进行调整,新增1082.18万元项目前期费,从项目预备费中调拨。项目预备费由2767.74万元调整至1685.56万元。
该项目由上海岩土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瀛测测绘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勘察;上海市园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财务监理;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代建。工程由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工程中标价为25579.75万元。
二、审计结果
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26068.4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3127.91万元,待摊项目投资2940.52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项目未及时办理调整手续。
2. 招标代理与财务监理未实行回避制度。
3. 项目未单独核算。
4. 项目建设成本控制不严格,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538.67万元,多计待摊项目费用69.05万元。
5. 未按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针对项目未及时办理调整手续及招标代理与财务监理未实行回避制度,建议土发公司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针对项目未单独核算问题建议土发公司建议土发公司今后应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针对项目建设成本控制不严格问题,建议土发公司应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及时清算并调整待摊项目费用。针对未按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问题,建议土发公司今后应按合同约定安排好项目资金,避免合同风险。
具体整改结果由土发公司向社会公告。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