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崇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2-1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901202300001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审行〔2023〕1号

  • 成文日期:

    2023-02-13

  • 发布日期:

    2023-02-15


区人大常委会:

区审计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2021年度崇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7月27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围绕进一步发挥审计作用,以高效执行力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提出了审议意见建议区政府把整改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增强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自觉性、主动性,以切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担当,采纳审计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区审计部门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对审计查出重大问题整改监督。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强化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构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审计查出的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区政府于2022年7月4日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采取扎实有力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补齐工作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实现标本兼治。区审计局要落实好审计整改跟踪督促责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对账销号”,确保问题个个有落实、件件有整改,要认真梳理近年来屡审屡犯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的规范意识和业务素质。

各被审计单位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整改工作要求,通过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举措和方案,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和报告。

区审计局明确“见证见据”“拿物说话”等整改要求,对照问题清单按项逐条“对账销号”,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成效。持续推进审计宣讲“三进”活动,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提高财经法纪意识,做到警示在前、预防在先。针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审计共出具审计决定1项,已执行到位;提出审计建议47条,已全部落实整改,并制定制度规范5项。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出具审计决定30项,已全部执行到位;提出审计建议23条,已全部整改落实,并制定制度规范2项。截至11月末,整改问题金额94236.37万元,其中收回、上缴或减少拨付财政资金7727.84万元,制定完善制度规范7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完整精准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预算项目名称不清晰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明晰项目名称,并督促各部门做到“项目名称”“项目构成”“项目明细”三级明细层层递进,准确如实反映项目内容。二是应编未编支出预算的问题。相关部门根据区财政局要求,提前做好预算项目规划,对于可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项目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三是对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要求资金使用部门在编制办公用房维修、租赁、公务用车购置等预算项目时同步将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四是对收入预算不完整的问题。区残联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将预计收到的市福利基金会资助款等各类收入全口径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2)关于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有待强化的问题。一是对支出未按预算执行及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督促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预算项目的申报内容使用资金,确需用于其他用途的,须提前提交资金用途更改申请,杜绝超预算、无预算以及额度混用等情况。二是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单车、单次车辆维修完成后,及时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结清费用。同时,用好年度考核指挥棒,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季度考核,推动部门资金平稳有序拨付,避免年末集中支付。

2.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对绩效目标不清晰的问题。区财政局开展绩效目标填报的辅导和培训,提升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成效,推动部门绩效目标填报进一步细化、量化。同时强化对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填报质量的考核,压实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二是对绩效评分与预算执行率不匹配的问题。区财政局增强绩效逻辑性审核,关注预算执行率低、但绩效目标仍能得高分的项目,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促进绩效自评价与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相匹配。三是对结果运用不明显的问题。区财政局根据市级要求积极完善财政一体化设置,督促各单位加强审核、准确填报,对于绩效目标偏离度较大的项目,要求各单位在自评价中填报原因,并进行分析说明。同时,进一步完善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对偏离度较大的项目从紧安排预算。

(2)关于项目预算评审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健全项目前评审机制,建立完善预算评审方面的相关制度流程,就前评审覆盖范围、评审周期、专家选取和评审要求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定,推动前评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行。

3.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五项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对新购资产未按规定申报、未及时登记及资产未及时处理等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在编制预算时填报“五项资产”购置计划,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资产购置、出租出借等事项,及时处置待报废资产,推动部门资产配置符合相关标准。

(2)关于资产台账数据不完整的问题。一是对资产台账与实际不一致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审核下属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的金额与年末账面金额,督促各部门做好登账工作,使资产系统与账务处理系统保持一致。相关部门全部完成整改,2项资产涉及资金25万元已完成入账。二是对资产使用及出租出借情况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登记系统日常维护,及时更新资产数据,提升系统内基础信息的时效性和精准性。相关部门全部完成整改,及时将闲置资产进行分配。

(3)关于项目资产确认不够及时的问题。一是对基本建设项目验收通过并交付使用后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部门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对于已竣工验收且经过审计决算的建设项目,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在建工程,根据相关流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截至11月末,相关部门已将84524.85万元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剩余固定资产入账工作正在推进中。二是对信息化项目验收通过并交付使用后未及时计入无形资产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部门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做好无形资产的入账工作,确保单位资产应入尽入,账实相符,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相关部门已将1875.58万元在建工程转入无形资产。

4.其他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社保减免资金收回不够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收回社保减免资金,截至目前,涉及资金102.26万元已上缴财政,剩余未收回的资金,已在2022年预算调整时调减。


(2)关于政府采购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对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区财政局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监管,严格项目申报、资金申请、预算执行、事后报备等环节的审核,督促财务人员提高项目金额填报精准性,正确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息,确保报备金额与实际执行保持一致;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实施政府采购。二是对购买服务跟踪不到位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将供电线路、设施、管道维护及保洁等项目全部纳入新一轮第三方全托管运维中;同时,进一步督促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单位规范运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并加强内部质量检查,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残疾人居家养护志愿者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区残联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居家养护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对志愿者性质、准入条件、选派程序和服务标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2)关于政策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对未及时有效监督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督促企业在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对排污许可管理有待深化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督促指导排污企业完成排污登记,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等要求。

(3)关于后续跟踪不够到位的问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条款设置,加强对委托定向培训项目的审核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用人计划。区残联全面推行电子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评估结果在日常和年终考核中运用。

2.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收入征收不够及时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就超规定期限应收罚没收入未收缴问题与区司法部门进行会商,协调收缴工作。同时,区生态环境局已落实专人负责案件罚没收入管理,定期更新台账并开展清查核对。

(2)关于资金拨付不够严格的问题。区科协已将多拨付资金8万元全部追回并上缴财政,今后严格按照付款时间节点进行拨付区生态环境局已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求相关科室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3)关于结余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2部门已将结余资金501.43万元上缴区财政局。

3.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信息化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行政服务中心制定了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已将政府门户网站的三个项目整合为门户网站智能应用服务一个项目。

(2)关于合同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区科委、区残联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提升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同时,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有关合同的专题培训,提高合同订立,合同条款约定的规范性。区残联进一步细化落实合同管理内控规定,要求业务部门事先填写合同审批单。

(3)关于资金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助残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区残联已加大对乡镇助残社、三阳机构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涉及的专项资金列支开展经常性财务指导。同时对乡镇助残社历年结余资金进行清理,进一步降低资金结存规模。对于二是对费用支出凭证不规范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补齐相关凭证,加强费用报销审核,严格落实台账管理。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共出具审计决定30项,建议建设单位调整多计工程投资额和项目待摊费用7115.77万元,相关建设单位均已执行审计决定,将多计工程投资额和项目待摊费用予以调整。

对建设项目程序不够规范、建设资金管理不够严格、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及财务监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相关建设单位承诺将加强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四)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崇明区2021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1)关于个别符合条件人员未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区民政局牵头组织18个乡镇开展自查工作,督促相关乡镇进行认真核查,相关对象均已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2)关于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区民政局已要求各乡镇立即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复核,调整或取消相关人员救助待遇,并对相关补助资金进行追缴。
    (3)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区民政局已收回相关资金并重新按规定发放。

三、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情况

组织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对2021年实施的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3个部门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审计查出的26个问题,经检查,已整改到位25个,收回、上缴财政资金87.87万元,制定完善制度规范3项。如对部分专项资金(含中央、市级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区卫生健康对委专项资金制定了用款计划,剩余未执行的资金24.01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对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尚在整改中,目前已厘清形成原因,但剩余款项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暂无法清理。

四、下一阶段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安排

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问题整改停留在表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审计整改推进机制不够完善等。

根据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区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的成效:一是紧压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层层压实责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问题性质,将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屡审屡犯。二是紧盯关键环节。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审计加强警醒,“治已病”“防未病”,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紧扣审计结果运用。对其他部门发现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开展对照自查,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进行常态长效管控。

区政府将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督查督办机制,要求区审计局深化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加强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跟踪督促,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果,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升工作效能、效率和效益,为高标准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作出审计贡献。

对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